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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棉县公安局“六项机制”提升法制队伍执法管理能力

来源:雅安市公安局 发布时间:2013-07-22 16:58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为进一步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努力打造一支规范化、专业化执法队伍,石棉县公安局采取“六项机制”,不断提升法制队伍执法管理能力,公安执法公信力明显增强。
一、健全执法管理机制。建立了由法制室统一组织协调、部门警种分工负责,相互衔接、相互配合、运转高效的执法管理机制,进一步加强对执法办案场所建设和日常使用、管理的监督检查。借助网上执法办案、监督考评系统,切实加强对全部执法流程、执法环节和执法结果的即时监督管理,实现执法管理的流程化、常态化、信息化,防止执法安全事故和执法不规范行为发生。
二、建立执法研判机制。建立了由法制室牵头、信访和主要执法办案部门参加的执法问题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通报执法突出问题,及时预警和研究解决执法问题;积极商请同级检、法部门建立公检法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听取检、法部门对公安执法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三、建立个案监督机制。建立了个案监督制度,对存在执法突出问题的案件,启动个案监督程序,组织开展核查,认定执法过错,提出整改意见,通报执法问题;需要追究执法责任的,移交有关部门依照规定处理。
四、建立执法巡查机制。通过听取汇报、明察暗访、案件评查、驻点指导、社会调查、核查案卷、开展谈话等形式开展执法巡查;同时要求石棉县公安局相关部门就重大执法问题说明情况,提出整改意见,追究执法过错责任。
五、健全案件审核机制。结合本地执法实际,进一步健全落实案件审核制度。对重大、敏感案件,从受(立)案开始,加强对案件“入口”、“出口”等重点环节的法律审核,及时发现和纠正执法问题,确保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办案程序合法、法律适用正确。
六、完善办案考评机制。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政法委、公安部关于建立健全执法办案考评机制的有关文件精神,不断增强执法办案考评标准的科学性和公信力,加大执法质量考评结果运用力度,切实发挥执法办案考评的导向、激励、监督、管理作用;同时,组织开展考评工作,落实人员保障和其他相关条件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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