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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公安局抗震救灾工作受到省委省政府表彰

来源:雅安市公安局 发布时间:2013-07-18 15:59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在四川省委、省政府举行的四川省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2周年暨“4.20”芦山强烈地震抗震救灾表彰大会上,雅安市公安局、名山区公安分局、汉源县公安局、石棉县公安局被省委、省政府授予“四川省‘4.20’芦山强烈地震抗震救灾先进集体”称号;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支队长常勇,雨城公安分局副局长郑敬东,芦山县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李锦钢,宝兴县公安局副局长兼交警大队大队长陶海4名民警荣获“四川省‘4.20’芦山强烈地震抗震救灾先进个人”殊荣。

“4•20”芦山强烈地震发生后,雅安市公安局在各级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和省公安厅的直接指挥下,共出动警力2915人,成功救出遇险群众163人,挖出遇难群众遗体22具,救助伤员600余人,转移受灾被困群众1600人,紧急疏散危险区域群众23万余人,搭建救助帐篷510顶。在抢险救援中全市30多名民警英勇负伤。

在抗震救灾一线,许多的公安民警默默付出、无私奉献。有的民警家中房屋受损,双老住进帐篷无人照看,但始终坚守在自己的岗位;有的民警婚期临近,为了抗震救灾推迟婚期;有的民警妻子临产,连打个电话的时间都没有,有的民警执勤岗位离受灾的老家只有几公里,却没时间回家看看……还有许多民警熬更守夜、连续作战,超负荷工作,但是凭着对公安事业的忠诚和责任,广大民警没有丝毫怨言,没有丝毫退缩,用自己实际行动践行了人民警察的光荣职责和神圣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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