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工作以来,全市国税系统从同级地税机关分三批接收1061户试点纳税人征管基础信息,截至7月17日,已全面完成1061户营改增试点纳税人的调查核实工作,占应调查核实户数的100%,其中:属于营改增试点纳税人610户(单位纳税人318户,个体纳税人292户),不属于营改增试点纳税人42户,查无下落或无法联系409户。
为保证调查核实工作质量,各单位认真学习领会相关文件精神,充分认识调查核实工作重要意义,准确把握政策界限,在调查核实过程中,采取两人一组“上门服务、逐户确认”的方式对纳税人信息进行调查核实,并注重加强政策宣传,让纳税人充分理解营改增这一重大财税体制改革的意义,并主动配合完成此项工作。国地税在三次移交接收过程中,紧密协作,加强信息沟通共享。地税机关在传递试点纳税人征管基础信息的基础上,协助国税机关查找和提示纳税人到国税机关办理“营改增”相关手续。国税机关及时向同级地税机关反馈调查核实结果,防止出现漏征漏管户。国地税密切配合保证了调查核实工作的顺利开展,也为下一步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