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0”强烈地震后,芦山县公安局始终将抗震救灾与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有机结合,坚持一手抓救灾、一手抓打击,强化六举措,努力实现“警务构平稳、平稳促重建”常态化维稳模式,营造了灾后良好的社会治安氛围。
一、创新工作,充分发挥民生警务作用。认清形势,紧紧围绕抗震救灾、过渡安置和灾后重建等阶段性任务,牢记公安主责,大力倡导民生警务。在抗震救灾和过渡安置阶段,规划、设置帐篷警务室10个,板房警务室5个,制定了警务制度,明确了民警职责,全方位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安巡逻,防火、防盗安全知识宣传,“零距离”服务受灾群众。
二、高压严打,确保灾区社会大局稳定。结合全省“平安四川”集中整治和芦山县社会治安专项整治行动,加大涉灾案件查处、破获力度,聚力攻坚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犯罪行为。“4.20”地震以来,共破获各类涉灾刑事案件22件、抓获犯罪嫌疑人30人,追回被盗电脑3台、手机12部等赃物折合人民币10余万元,收缴改装枪支2支。
三、严管严查,强化社会治安形势管控。一是及时联系电信、移动等部门快速恢复监控设备,红绿灯电子系统。二是按照《芦山县公安局安全转移爆炸物品工作方案》严查民爆物品,安全转移炸药3432公斤、雷管16521发,销毁炸药355公斤、雷管13发。三是认真开展对旅馆、废旧物品收购站的清查行动,严格实名登记、严格整改隐患,依法取缔非法经营单位。四是开展摩托车专项整治,依法严查超载、超速、酒后驾驶、无证驾驶等违法行为,同时加强对建筑货运车辆的规范管理。
四、整合资源,合理利用援警力量。不定期与各援芦警队以交流座谈会、慰问感谢会等形式,学习外援警队在灾后维稳、治安防范、创新群众管理方面的有效做法;合理分工、协调配合,建立援警巡逻与驻片(点)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外援警队的作用。
五、狠抓源头,积极解决群众疑难问题。一是全力做好涉法涉警信访的预防与化解工作。二是专门安排相关领导开展群众接访工作,从法律角度对来访人员进行宣传、解释,提前化解矛盾,防止因小致大。截至目前,共接待来访群众600余人次,解答疑问1000余起,帮助解决困难53件,排查化解矛盾纠纷200余起。
六、强化宣传,全面展示公安维稳决心。统筹运用各类载体,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积极开展宣传,形成“上下齐动、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特别是对重大案件的侦破,组织媒体随警采访、跟踪报道:联合市县专案组隆重举行了灾区被盗物品的发还仪式;联合县广播电视台对多起影响过渡安置的案件进行了滚动报道;开展“4.20”强烈地震灾区社会治安专项整治行动启动仪式,充分展示了芦山公安维护震后社会治安的决心和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