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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司法局“三注重”依托芦山“板房人民调解室”化纠纷促和谐

来源: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13-07-12 15:25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为认真贯彻落实副省长黄彦蓉同志视察芦山板房社区时要求:“要认真发挥人民调解的作用,搞好人民调解工作”和雅安市研究芦山县城市过渡安置板房搭建工作的会议关于“市司法局要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的作用,抽调业务素质高、能力强的调解员和司法助理员组成工作组和专班,加大矛盾纠纷的调解和化解,指导芦山县做好群众工作,确保各个阶段工作平稳、有序推进”的工作要求。市司法局将芦山县“板房人民调解室”建设作为当前一项最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迅速抽调12名干部,由一名副局长率队,与芦山县司法局抽调的5名干部组成工作组轮班负责芦山县5个“板房社区”的群众矛盾纠纷化解和法律政策咨询服务工作,有力促进芦山过渡安置工作顺利进行,维护灾区社会大局稳定。

一是注重规范化建设为民便民。市司法局、芦山县司法局对“板房人民调解室”进行统一规范、布局,设置醒目标牌,将人民调解徽章、工作制度、“一亮二有三随手”工作方法、化解纠纷典故及人民调解员的相片、姓名、电话上墙公示,方便群众遇到纠纷时能及时联系就近化解。

二是注重工作指导引领群众自治。积极与板房社区临时管委会加强工作衔接沟通,想办法、出主意、提建议,帮助指导选聘板房社区内办事公道、有一定法律知识、调解经验丰富的群众担任人民调解员,指导人民调解组织健康运行,推进群众自治化纷争。

三是注重能力提升切实护民安民。为促进选派的工作组成员和选聘的人民调解员能够高效快捷地化解矛盾纠纷,市司法局对工作组成员和选聘的人民调解员重点培训有关人民调解工作方法、与灾区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同时,每周五对各“板房人民调解室”受理的矛盾纠纷进行交流分析研判,对各板房社区面临的共性问题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上报。

截至目前,“板房人民调解室”共排查化解矛盾纠纷35件,解答法律咨询66件,代写法律文书5件,开展法制宣传15次,发放法制宣传资料500余份(册),向板房社区临时管委会提出合理化建议13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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