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芦山县由财政垫付资金14580元,率先一次性兑现 “4.20”芦山强烈地震中独生子女死亡家庭全年的特别扶助金。
据悉,“4.20”芦山强烈地震后,省政府下发川办函〔2013〕64号文件,规定“凡是在地震中造成独生子女伤残死亡的,不受父母年龄限制,全部纳入特别扶助范围”。为把省政府办文件精神落到实处,切实减轻地震中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的痛苦,雅安市人口计生委赓即研究制定具体贯彻执行办法,及时下发《关于认真做好“4.20”芦山7.0级地震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纳入特别扶助工作的通知》(雅人口〔2013〕30号),按照“以人为本、特事特办、分布实施”的原则,要求各县(区)落实资金,提前一次性发放地震致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的计划生育特别扶助金。目前,芦山县已提前全面兑现“4.20”强烈地震导致独生子女死亡的计划生育特别扶助金,独生子女住院治疗和伤残鉴定正在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