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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公安机关多措并举 扎实开展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成效显著

来源:市公安局 发布时间:2013-07-05 09:22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为切实做好安全生产监管工作,雅安市公安局高度重视,进一步采取有力措施,全面加强对民爆物品、剧毒危化、易燃易爆等物品的安全监管工作,切实防止危险物品非法流入社会,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取得明显成效。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市公安局党委高度重视,按照各级党委政府的指示精神,成立了由分管局领导任组长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多次召开分析会议,进行专题研究和部署,制定下发了《开展“全国安全生产月”的工作方案》;组织开展集中收缴爆炸物品、枪支弹药等专项行动和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行动,确保安全生产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二、重收缴除隐患,严打击保平安。按照全市停工整顿煤矿炸材集中保管地的要求,拟发了《雅安市公安局关于对全市煤矿的炸材进行清收并集中存储的通知》,全力推动清理整治工作。截至目前,除名山区、宝兴县无煤矿企业外,我市其余县(区)已完成煤矿炸材清收集中保管地任务,共集中保管炸药62786 公斤、雷管118864 发;对于不便运输和保管的炸材进行了集中销毁,共销毁炸药14452公斤、雷管14980 发,有效保证了停工整改期间炸材的安全保管。

三、强化培训,消除隐患。全市公安机关在积极开展清理收缴爆炸物品、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严厉打击涉枪涉爆违法犯罪活动的同时,着力从源头上下功夫,着眼提高爆破从业人员整体素质,变管理为服务,举办了涉爆从业人员培训和动员教育会,邀请专业工程师讲解了《大爆破安全规程》、《四川省劳动安全条例》、《采矿安全技术》等业务理论知识,系统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培训“四员”560名。通过培训学习,提高了参训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法治意识,最大限度减少了非爆破人员从事危险作业的隐患,为全市爆炸物品的安全管理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四、加强宣传,建立长效机制。利用各种宣传媒介,广泛宣传安全生产知识,不断增强涉爆单位负责人、从业人员和群众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和与涉爆违法犯罪作斗争的积极性、主动性;结合民爆物品和烟花爆竹的信息系统建设,进一步落实涉爆单位安全管理及防范措施;加快民爆物品小型库房技防远程传输监控系统建设,健全完善安全监督制度;进一步规范民爆物品及剧毒危化品的管理,坚持每月一检查、每季一清查的长效工作机制,最大限度减少安全隐患,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和社会大局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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