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日,我局通过宣传车方式在县城区内进行土地管理相关法律知识宣传,内容包括违法占用土地、擅自买卖土地或改变土地用途、非法倒卖基本农田等违法行为的定义和处置办法。
现我县处于灾后重建阶段,少数单位和个人借灾后重建之名,未办理用地手续,即占地进行建设;个别村社私自出租土地、非法交易宅基地;部分土地使用权人合法取得土地后不按规定的期限和用途动工开发建设,长期闲置。这些违法违规行为严重影响到我县土地管理正常秩序,必须依法坚决打击。
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是我国的基本国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