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市民族宗教事务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2012年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2年雅安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因公出国(境)1次,出国(境)1人,实际发生因公出国(境)费支出1.63万元,主要用于省民委组织市(州)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考察台湾地区民族工作机票、食宿、考察费用等支出。
二、公务接待费
2012年雅安市民族事务局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共开支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公务接待费11.23万元。其中:一、用于争取省级资金项目落户雅安、对项目实施监管、招商引资等工作方面的接待费4.98万元;二、用于处理化解涉及民族宗教的矛盾纠纷,省内市(州)及省外民族工作部门合作交流、学习考察等工作方面的接待费6.25万元。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2年雅安市民族宗教事务局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共计开支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9.3万元。其中:车辆运行维护费支出9.3万元,截至2012年底,雅安市民族宗教事务局车辆保有量为3辆,全年车均运行维护费支出3.1万元;主要用于:争取上级项目资金、招商引资;处理化解涉及民族宗教方面的矛盾纠纷;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及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对项目实施监督管理;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的挖掘保护和繁荣发展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