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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积极推进社区矫正人员减刑工作

来源:雅安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13-07-01 11:00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2013年6月14日,雅安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张燕飞听取了市司法局局长程德辉关于对在“4.20”芦山强烈地震抗震救灾中表现突出的社区矫正人员提请减刑的专题汇报,并作出重要批示。
6月17日,按照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张燕飞要求,市委政法委副书记邓鹏召集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司法局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对雅安市司法局汇报的“4.20”芦山强烈地震抗震救灾中表现突出的社区矫正人员减刑的相关问题进行了专题研究。会上,雅安市司法局介绍了“4.20”芦山强烈地震发生后,全市社区矫正人员积极参加抗震救灾,涌现了一批感人事迹。司法行政机关决定启动对在抗震救灾中表现突出的社区矫正人员提请减刑工作,并组织收集整理提请减刑相关证据材料,初步审核确定了拟提请减刑的社区矫正人员。市检察院、市法院对提请程序、证据规则等与市司法局交换了意见,邓鹏副书记对此项工作提出了要求。会议认为:对在抗震救灾过程中表现突出的社区矫正人员进行减刑是体现我市社会管理创新的特色成果。要及时宣传弘扬正能量,对抗震救灾表现突出的社区矫正人员进行减刑要在所有社区矫正人员中起到标杆和带动作用。
会议议定:一是司法行政系统要依法按程序提起减刑,认真收集减刑的相关证明材料,要对社区矫正人员是否具备重大立功情节提出明确意见;二是市法院对市司法局提出的社区矫正人员减刑案件要依法从快审查和裁定;三是市司法局要加强与市法院、市检察院沟通联系,办理好减刑案件,确保取得实际成效;四是对涉及法律适用问题,需要向省法院、省检察院请示的,由市法院、市检察院向上汇报,依法高效办理好相关人员减刑。
6月18日,雅安市司法局再次发文就收集、整理社区服刑人员减刑材料进行了再部署。6月21日,雅安市司法局召开了全市社区矫正工作会。会上,各县(区)司法局社区矫正工作负责人以及提请减刑工作所涉及的乡镇司法助理员共同整理完成了10份社区矫正人员提请减刑材料。有关县(区)司法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第五项“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规定,分别对拟提请减刑的社区矫正人员作出了“重大立功”的意见,市司法局审核同意后于6月24日将提请减刑材料全部移交给了雅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法院、市检察院将依法从快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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