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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体育局关于组织开展全市体育系统安全大检查工作的通知

来源:雅安市体育局 发布时间:2013-06-27 15:38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各县(区)体育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紧急通知》(办发〔201335号),《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迅速开展安全大检查工作的通知》雅办发〔201342号)和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加强体育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强化安全生产基础,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和全年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经研究决定从即日起至9月底,在全市体育系统组织开展安全大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工作方案

(一)请各县(区)体育部门要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迅速开展安全大检查工作的通知》雅办发〔2013〕42号(见附件)文件精神并进行研究部署,成立组织机构,落实责任部门和工作人员。

(二)结合本地区本单位的工作实际,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大检查实施方案。

(三)根据实施方案,在6月30日前完成安全大检查自查工作,不漏查不走形式彻底排查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和隐患。对于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制定和完善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彻底排除。

    二、工作检查的主要内容

(一)体育中心、体育场馆、游泳池等公共场所安全检查工作的重点

1.制度措施到位。切实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规则制度,强化落实责任,加强防范和安全监控,建立突发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

2.宣传管理到位。做到制度上墙,责任到人,值守到岗。场馆设施安全标识、警示显眼明确,落实制度常态化。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定期开展教育和技能培训。

3.体育部门所属的游泳场所务必做到如下管理:

(1)对外承包。

(2)强制购买游泳场所行业保险(50万以上)。

(3)承包人暂缴不低于承包费50%的风险保证金(不再承包时,退回承包人)。

4.对户外公共体育设施进行全面排查,形成分析报告和评价,及时排除安全隐患。

(二)业余训练安全检查工作

 1.加强对在训运动员的安全教育,提高安全防范意识,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做到职责明确,管理到位,责任到人。
    2.切实加强运动员身体健康保障和安全管理,运动员每年体检一次以上,购买相关保险。

 3.训练前对场地、器材设施等进行安全排查,并建立台账,确保消除一切安全隐患

 4.做好运动员外出比赛的交通、卫生、治安等方面的安全工作。

5.制定好安全应急预案,防止发生因气候、季节变化带来的安全事故和意外伤害事故。

三、检查工作安排和要求

1.各县区体育部门6月30日前完成自查工作,上报自查情况报告。

2.7月1日—9月30日,接受市级相关部门检查。

3.9月30日前,随时向市体育局反映工作情况。工作结束将工作总结、整改方案报市体育局社会体育科。

联系人:孙逊  电话:2230490

 

    附件:《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迅速开展安全大检查的通知》

                                       雅安市体育局

                                         2013年6月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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