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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林业局“八项措施”确保灾后林区恢复生产促进林农增收

来源:雅安市林业局 发布时间:2013-06-27 10:12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针对“4.20”强烈地震对林区农业生产造成的严重影响,雅安市林业局结合主题实践教育活动,针对制约林农增收的瓶颈,加大投入,强化措施,确保灾后林业不减产,林农不减收。
一、深入开展林区调研,掌握灾后林农收入状况。通过组织干部职工深入林区进行调研,初步掌握因芦山地震灾害影响,年度省林业厅下达我市农民从林业上的收入目标仅完成41.77%,增收形势严峻,完成目标任务十分艰巨,亟待增添针对性措施。
二、加强林木种苗培育,夯实灾后生态修复基础。针对苗圃在震灾中破坏严重实际,通过及时恢复生产条件,加强苗木的除草、施肥、修枝管理,培育优质的城乡绿化和生态建设苗木,确保苗圃增效。同时,积极争取灾后重建项目,高标准建设种苗繁育基地,培育城乡绿化和生态修复急需的良种壮苗。
三、提高审批办证效率,确保灾后林产品的销售。组织对受损的林区道路进行修复,保障道路畅通;鼓励和引导森林经营单位、林业大户、林农积极开展生产自救,组织生产工人,对林区的木材、竹材及其他林产品运出林区销售,减少经济损失,增加收入;主动提供便捷服务,对需要办理运输许可证的,正常工作日提供延时服务,节假日提供预约服务。
四、及时清理受灾木竹,增加灾后林农的收入。对于地震灾害导致树木倒伏、折断的,及时安排木材采伐限额,实行即申即批,让林农及时对受灾的木竹材采伐销售,提高了林农生产销售效率,增加了林农收入。
五、帮助尽快恢复生产,指导灾后林产加工企业。鼓励和帮助受灾的林产加工企业通过生产自救,尽快恢复生产,并根据市场需求,指导企业生产附加值高的产品,提升效益;加林收购木竹原料力度,解决林农销售渠道,形成生产加工的良性循环。
六、加大林下经济发展,突出灾后林业发展特色。在条件适宜的震灾县(区),大力发展林下种植中药材、林下养殖、特色养殖(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和林产品采集等,加大林下经济发展力度。
七、恢复森林生态旅游,开发灾后新型旅游模式。通过对现有景区基础设施的修复,尽快形成接待能力,恢复森林生态旅游;充分利用灾后重建的政策,加快新景区和新型旅游模式的研究、开发和建设。
八、争取森林抚育计划,保障灾后林业科技支撑。积极争取国家的集体林森林抚育计划,组织林农开展森林抚育工作,提升森林的质量,增加林农的劳务收入;同时,对受灾林地的生态修复要从规划、种苗、栽培、管理全过程,为森林经营单位、专合组织、林农提供强有力的科学技术服务,按照现代林业产业基地的标准开展基地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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