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芦山县公安局“四抓”举措强力推进灾区安全管理工作

来源:雅安市公安局 发布时间:2013-06-25 17:18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按照党委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要求,为进一步提升各类安全事故防范水平,切实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芦山县公安局结合自身工作实际,采取“四抓”措施,强力推进灾区安全管理工作,全力维护灾后社会治安大局稳定。
一、抓动员部署,逐级明确安全管理责任。对安全管理工作进行周密部署,逐级明确工作责任和工作任务,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并落实到安全生产工作部署上;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局领导多次深入各乡镇安置点、企业督导检查安全防范工作,时刻绷紧安全这根弦,确保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二、抓危爆管理,源头预防涉爆安全事故。将危爆安全管理工作作为头等大事来抓,将管理触角延伸到各使用点和作业面。针对灾后煤矿企业和非煤矿山因地震停产的实际,及时深入芦山县涉爆单位进行清理检查,安全转移了5家涉爆单位的1464公斤炸药和3258发雷管,确保了涉爆物品安全。
三、抓交通整治,严防重大交通事故发生。针对震后,公路沿线滑坡体、塌方体、地质灾害隐患较多,易发生各类交通事故的实际,重点加强国道318线、省道210线等重点路段、部位的巡逻管控;配合交通、国土等部门积极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增设了交通卡点;进一步加强农村道路安全隐患排查,开展酒后驾驶,无证驾驶,超员、超载等交通违法行为的查控、整治力度,全力遏制重特大交通事故发生。
四、抓消防监督,有效剔除火灾事故隐患。采取巡查、临时突查、专人驻守等措施,强化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管理,对发现的火灾隐患,定人、定岗、定责,督促落实整改,坚决消除锁闭、占用安全通道等安全隐患;充分发挥乡镇、村组、治安积极分子力量,进一步强化集中安置点的消防安全,配强安全员、实行责任包干制,确定每个安置点消防安全责任人,确保消防巡查到位、检查不留死角、监管无盲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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