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问:全程网络化网上报名有哪些流程?
答: 2013年四川省国家司法考试报名网上报名实行全程网络化,取消了现场确认。流程主要有:报名人员阅读公告、在网上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电子照片并经司法行政机关审核合格、在线交纳考试费、下载打印准考证等。
问:报名人员因设备或技术等原因不能完成网上报名操作的怎么办?
答: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因不具备网络通讯条件或无法自行操作等原因不能完成网上报名的(包括下载打印准考证),可在报名期限内到报名地市州司法局办理。
问:2013年国家司法考试网上报名时间是如何规定的?
答:网上报名时间:2013年6月16日至7月5日,逾期不予补报;网上交费截止时间:2013年7月10日。
7月5日后对还未首次上传照片的考生将不再允许报名。照片上传后经司法行政机关审核未通过需重新上传的,上传时间可延长至交费截止日期7月10日。
问:上传报名照片的要求是什么?
答:报名人员应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46mm×32mm)、彩色(红、蓝、白底色均可)电子证件照片。
照片类型为jpg格式,参考尺寸为413像素(宽)×626像素(高),比例在1:1.52左右;40KB≤文件大小≤60KB;
照片必须清晰完整,需显示双肩、双耳、前额(双眉),戴眼镜人员可用相馆提供的无镜片镜架佩戴拍照,以免自有眼镜的镜片反光影响照片辨识度。不得上传全身照、风景照、生活照、艺术照、背带(吊带)衫照、佩戴首饰照、侧面照、不规则手机照、相貌变型照等电子照片,不得对照片内容进行PS修改。
报名人员可参照报名系统提供的《电子照片制作指南》编辑照片。
问:上传的报名照片有何作用?
答:报名人员上传的电子照片将作为本人准考证、考试成绩通知单、法律职业资格授予申请表、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唯一使用的照片,报名人员务必妥善留存保管。
问:报名照片上传后就可进入交费程序吗?
答:报名人员上传照片后,须经司法行政机关审核,报名系统会在规定时间内通知报名人员审核结果。照片符合要求的,才可进行网上交费,完成报名程序;不符合要求的须重新上传。
因报名人员个人原因未在报名期限内上传符合要求的电子照片而致不能完成报名的,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负。
问:如何进行网上支付考试费?
答:四川省今年仍按每人250元标准收取考试费。报名人员应当仔细阅读网上支付指南和提示信息,使用已开通并可供网上支付的银联卡或支付宝帐户,按照网上支付流程和指定账户完成网上交费。
网上交费时涉及具体支付问题,可向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电话咨询,95188;(0571)88156688。
问:如何知道报名是否成功?
答:报名人员只有交纳考试费后报名才真正完成。网上支付考试费成功后,报名系统会给予提示信息,并可打印报名凭证。
问:网上支付考试费成功后能否申请退费?
答:不能。因报名人员不符合报名条件或个人原因致使报名无效的,交纳的考试费不予退还。
问:什么时间下载打印准考证?
答:报名人员可在9月1日至9月13日期间登录司法部网站自行下载打印考试准考证(彩色、黑白打印均可)。
问:什么时间下载打印考试成绩通知单?
答:考试成绩发布后(11月20日左右),报名人员可登录司法部网站自行查询、下载打印考试成绩通知单,司法行政机关不再另寄发考试成绩通知单。
问: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可以修改吗?
答:交纳考试费前,报名人员可以通过输入身份证号码和密码进入报名网页修改信息。交纳考试费成功后,涉及报名地、证件类别和证件号码、姓名、学历等主要信息原则上不能修改。
问:可以报名参加司法考试的有效身份证件包括哪些?
答:居民身份证。现役军人未领取居民身份证的,可以使用军官证、士兵证报名。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应当以本人身份证报名。
持军官证、士兵证或香港、澳门、台湾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的,应完整填写包括文字、字母、数字及括号等字符信息。
问:身份证遗失的如何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答:报名、考试时,可以凭有效期内的临时居民身份证报考。考试成绩合格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时,必须提供正式有效身份证原件。
问:报名人员姓名中有生僻字等网上报名时如何填写?
答:报名人员姓名中有生僻字可用“汉语拼音”代替。少数民族考生姓名中包含“.”符号,可以点击输入框后方的添加按钮进行添加。姓名中不可输入数字、英文字母、空格等非文字信息。
问:报名人员的联系电话必须填报吗?
答:报名人员必须准确填写本人联系电话及其它联系方式,保证通讯畅通,以备报名机关通知相关事宜。
问:网上报名设置的登录密码有何作用?
答:报名人员查询和修改报名信息、打印准考证、打印考试成绩通知单等均需输入网上报名设置的登录密码。
问、忘记密码如何找回?
答:以手机短信或回答密码保护问题两种方式进行密码重置。
(二)
问:2013年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的有效毕业证书有哪些?
答:(1)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具有举办学历教育资格的民办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普通高等学校(含培养研究生的科研单位)颁发的毕业证书;
(2)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考试,由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授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颁发的毕业证书;
(3)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纳入国家招生计划并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录取,在党校、军事院校中就读的学生取得的毕业证书;
(4)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实施网络教育试点的普通高等学校颁发的远程(网络)教育毕业证书;
(5)符合教育部、解放军总参谋部、解放军总政治部关于《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学历证书管理暂行规定》所颁发的毕业证书。
问:如何认定报名人员的毕业证书是否属于国民教育序列或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
答:以教育部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网站(http://www.chsi.com.cn)查询结果为准。凡在该网站进行查询后仍不能判别的,或者查询不到的,报名人员须承诺,考试成绩合格,在司法部规定的资格申请期限内,提交由教育部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否则,视为不符合规定的报名条件,当年考试成绩无效。
问:普通高等学校2014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可以报考吗?
答:可以。“普通高等学校2014年应届本科毕业生” 是指:通过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本科批次录取的2014年应届毕业生。必须同时符合以下三个要件:经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本科批次录取、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和独立学院的在校本科学生,且2014年应届毕业。
军队院校及香港、澳门、台湾大学或国外大学的2014年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属于“普通高等学校2014年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范围。
问:对普通高等学校2014年应届本科毕业生报名有什么特别的要求?
答:普通高等学校2014年应届本科毕业生网上报名时必须具有所在学校出具的在读学籍证明(格式证明可在司法部报名网站下载)和本人学生证。学历应统一选择“本科”,本科类别选择“普通高等学校2014年应届毕业”。
问:已经完成学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下列人员可以报名吗?
1、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单科成绩已全部合格;
2、2013年应届本科毕业生;
3、网络教育、成人教育、电视大学等高等教育2013年应届本科毕业生。
答:可以。网上报名时“学历”统一选择“本科”,本科类别选择“已毕业或2013年毕业”,毕业证书编号选择“暂无毕业证书”,并根据系统提示选择未领取毕业证书的原因,作出相关承诺。
考试结束,成绩合格的,必须按照网上报名时填报确认和承诺的信息,在司法部规定的资格申请期限内,提交毕业证书及其他材料。否则,视为不符合规定的报名条件,当年考试成绩无效。
问:毕业证书遗失的如何报考?
答:报名人员毕业证书遗失的,须按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补办《毕业证明书》。考试成绩合格申请资格授予时,须提交毕业证明书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否则,视为不符合规定的报名条件,当年考试成绩无效。
问:助学贷款尚未还清毕业证书被暂扣的可以报名吗?
答:可以报名。考试成绩合格申请资格授予时,须提交毕业证书原件供司法行政机关审验。否则,视为不符合规定的报名条件,当年考试成绩无效。
问:对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者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报名的有什么要求?
答: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符合报考学历学位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系统:http://renzheng.cscse.edu.cn。
问:现役军人如何报名?
答:现役军人报名应具有所在部队团级以上政治机关证明或介绍信,不享受放宽报名学历条件政策。报名时,已领取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应当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未领取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可使用军官证或士兵证报名。
问:四川省哪些地方属于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区?如何适用?
答:四川全省181个县(市、区)均属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区。放宽报名学历条件的适用以报名人员户籍为准,即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的,可以将报名学历条件放宽为高等学校法律专业专科学历。适用期限截至2016年12月31日。
问:法律专业的范围有哪些?
答:法律专业的范围有:法律、法学、经济法、国际经济法、劳动改造学、商法、刑事司法、律师、监所管理、民商法、司法助理、法律文秘、司法警务、法律事务、书记官、刑事执行、民事执行、行政执行、刑事侦查技术、司法鉴定技术、安全防范技术、司法信息技术、司法信息安全、海关国际法律条约与公约、检察事务、经济法律事务、监狱管理、劳教管理、罪犯心理测量与矫正技术、司法会计、涉毒人员矫治、法律服务管理、社区矫正、应用法制心理技术、职务犯罪预防与控制、安全技术与文秘和监狱信息技术与应用等37个专业。(《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教育指导性专业目录(试行)》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目录》)
问:毕业证书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或出生日期与身份证上的信息不符,怎么办?
答:如毕业证书上所载信息错误是由于颁证学校失误造成的,则由颁证学校出具相关证明;如毕业证书上所载信息是颁证学校依据考生提供的原身份证信息制作的,则需公安机关出具相关证明。
雅安市司法局
2013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