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雅安市委关于在全市深入开展“实现伟大中国梦、重建美好新家园”主题实践教育活动的实施意见》(雅委发〔2013〕7号)精神,按照《关于扎实做好当前主题实践教育活动有关工作的通知》(雅委主题教育办发〔2013〕2号)要求,结合国资系统实际,现就做好当前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迅速组建工作机构
各市属国有企业要抓紧制定本单位主题实践教育活动实施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各企业于5月20日12点前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附件1)、办公室组成人员及联系方式(附件2)报送到市国资公文交换箱,纸质件加盖公章后报国资委办公室;本单位主题实践教育活动实施方案于5月21日前报市国资主题实践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组(设在市国资办公室)。
二、迅速进行动员部署
已建立企业党组织的,要明确责任主体,按照党组织隶属关系进行层层动员;对未建立党组织的企业,由市国资委(或者行业主管部门)党组织进行指导,企业主要负责同志进行动员。各企业要动员到支部、到车间、到班组,务必实现人人知晓,全员参与。
三、迅速建立相关制度
各市属国有企业要建立信息专报机制,从5月20日起,要将活动的简报、情况等及时报送我委主题实践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电子文档发送到市国资公文交换箱,没有公文交换箱的,发送到电子邮件yasgzwbgs@163.com)。各企业要建立宣传机制,制定详细的宣传工作方案,挖掘和塑造本单位先进典型;各单位要采取开辟专栏、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发倡议书等宣传手段,广泛动员、形成声势、营造氛围。
各企业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加强对主题实践教育活动的工作落实和监督检查,我委将适时派出督导组对各企业主题实践教育活动进行检查,检查结果将纳入企业年度经营目标考核。
附件:1.市属国有企业主题实践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名单
2.市属国有企业主题实践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名单
3.主题实践教育活动宣传标语
市国资委开展“强化国资运营 服务
灾后重建”主题实践教育活动领导小组
2013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