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审计署驻成都特派办、四川省审计厅关于国道108线雅安至菩萨岗段省道210线宝兴至夹金山段工程审计事宜会议纪要》工作安排,雅安市审计局接受雅安市公路管理局单位申请,组织组织四川协合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对国道108线雅安至菩萨岗段灾后恢复重建工程D合同段工程竣工结算进行了审计,审计工作已于2013年5月结束,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立项情况:国道108线雅安至菩萨岗段灾后恢复重建工程经雅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国道108线雅安至菩萨岗段公路灾后恢复重建工程立项的批复》(雅发改能交〔2008〕41号)批准立项,项目计划总投资1.84亿元,分为A、B、C、D四个施工段。后经《四川省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规划项目实施计划(中期调整版)》调整为5.80亿元,补充了E段(荥经绕城公路)、F1和F2段(荥经境内滑坡治理工程)、G2段(雅安绕城公路),资金来源为争取上级补助与地方自筹。
国道108线雅安至菩萨岗段灾后恢复重建工程D合同段为雅安市雨城区西门318线与108线交接处至荥经县城(K2383+179--- K2425+791)范围内的路基、路面、交安、桥涵等工程。
(二)设计情况:本工程由雅安公路设计院设计,本合同段公路为二级公路,行车速度4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8.5米(局部9-12米),桥涵净宽与路基同宽,桥梁设计荷载为公路Ⅱ级。
(三)招标代理及招投标情况:该工程由业主委托北京中交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进行公开招标,招标控制上限价经雅安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关于雅安市交通灾后重建项目国道108线D合同段第二次施工招标上限控制价的评审意见》(雅财评审[2009]83号)评审为37511475.00元(含10%的不可预见费)。《国道108线雅安至菩萨段灾后恢复重建工程第二批D标段(第二次)施工招标补遗书01号》确定施工招标最高限价为33759000.00元(不含10%的不可预见费)。经评选重庆市渝通公路工程总公司中标,中标金额36466101.30元(含暂列金额:3315100.12元)。
(四)施工监理:本工程由成都市久久公路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担任施工监理,监理内容:质量、工期、投资和合同管理。
(五)项目实施情况:本工程于2009年8月27日签订施工合同,合同金额36466101.30元(含暂列金额:3315100.12元),合同工期240日历天。实际的开工日期为2009年11月1日,交工验收日期为2011年8月4日。业主确定因施工期间施工路段交通管制问题、国庆期间保通等非施工单位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同意延长工期。
二、审计情况
(一)送审情况:该工程合同金额36466101.30元(含暂列金额:3315100.12元),建设单位核定送审金额为28364839.10元,比合同金额少8101262.20元,低于合同金额22.22%。主要原因是业主对合同内容进行了变更调整及原设计数量与实际数量有偏差,其中主要变更量为:
(1)路面拆除工程变更减少金额4523107.14元 ;
(2)路面工程变更减少金额2951670.09元;
(3)桥梁工程变更增加金额722251.66元;
(4)安全设施及预埋管线工程变更减少金额642719.61
元;
(5)绿化及环境保护工程变更增加金额378257.00元。
(6)重庆市渝通公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诉讼经四川省雅
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和调解,雅安市公路管理局应补偿沥青材料价格调差价款1228466.00元和施工期间非施工单位原因导致停工产生的窝工损失等其他损失1002360.10元。
(7)扣除暂列金额3315100.12元。
(二)审计结果
经雅安市审计局审定,国道108线雅安至菩萨岗段灾后恢复重建工程D合同段工程的送审结算造价为28364839.10元,审定造价为28010858.21元,审减金额为353980.89元,审减率1.25%。审减的主要原因为工程量有误。其中:
1.第200章路面拆除工程因工程量误差,核减金额29710.58元;
2.第300章路面工程因工程量误差,核减金额214504.94元;
3.第400章桥梁工程因工程量误差,核减金额20984.15元;
4.第500章安全设施及预埋管线因工程量误差,核减金额16119.56元;
5.沥青材料价格调差因工程量误差,核减金额72661.66元。
三、监督投诉
监督投诉号码:0835-2615228
业务咨询号码:0835-2615985
雅安市审计局
2013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