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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组建法律服务队赴“4.20”芦山地震重灾县开展工作

来源:雅安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13-05-11 12:56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为发挥全市法律服务资源优势,促进“4.20”芦山地震重灾县过渡安置和灾后重建有序进行,5月9日下午,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组织全市部分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召开雅安市法律服务队伍赴“4.20”地震灾区工作培训会,宣布成立赴“4.20”芦山地震重灾县法律服务队,并对队员进行了涉灾政策和法律培训。市司法局副局长陶炳忠、市律师协会会长邓树枝分别就法律服务如何进灾区提出了意见。市司法局局长程德辉出席会议,并作动员讲话。

程德辉局长对法律服务队进入重灾区开展法律服务提出了三个原则、三点贯彻意见。三个原则:做事不做秀、服务不评价、帮忙不添乱。三点贯彻意见:加强法律服务队的组织管理;实行“一亮二有三随手”工作方法,亮身份,有咨询点、有标识,随手调解、随手记、随手报;严格纪律,宣传好党委政府关于过渡安置和灾后重建政策。

陶炳忠副局长介绍了当前灾区矛盾纠纷的形势、特点和各级党委政府加快推进过渡安置和灾后恢复重建的中心工作任务,指出参加法律服务进灾区是法律服务队伍的社会责任,要围绕工作大局,将法律解答与涉灾政策宣传、调解纠纷、疏导群众情绪有机结合,宣传清楚政府涉灾救助的救济性质,统一答复口径,引导群众积极开展自救。要认真学习消化市律协组织编印的涉灾法律知识内容,为党委政府和灾区群众提供好涉灾法律服务,现场快速代受理法律援助申请,最大限度地将矛盾纠纷依法依政策化解在基层;要认真收集并下功夫研究涉灾法律问题和群众政策诉求,及时提出工作参考意见。以优质的法律服务和工作成效为维护灾区社会稳定做出应有贡献。要加强服务点和人员管理,服从指挥、令行禁止,实行事务所负责、小分队包点,5月11日上午完成进场工作,人员值守要无缝交接,个人工作情况将作为今后评优依据。要加强信息报送,小分队每日16:30通过手机上报工作情况,紧急重要情况及时上报。队员食、宿、行,费用自理,不增加灾区负担。

邓树枝会长要求,要树立大局意识,听从指挥,积极提供优质法律服务,解答法律服务事项要慎重,小分队要商量或上报后方可答复。出行要注意安全。代表队员承诺保证圆满完成任务。

法律服务队由9家律师事务所的40名律师和6家基层法律服务所的17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组成,市司法局副局长陶炳忠担任队长、市律师协会会长邓树枝、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会长廖俊华担任副队长,设15个小分队。法律服务队从5月11日起开始赴芦山、宝兴、天全三个受灾严重县的19个重灾乡镇、千人以上受灾群众安置点,为受灾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法制宣传、纠纷调解、法律援助、法律心理引导等全方位公益性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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