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0地震发生后主动参加志愿行动,做自己力所能及的事情,为抗震救灾作出了贡献,现依法按期解除社区矫正……”,芦阳镇司法所临时办公帐篷内,司法助理员何婧娆的声音沙哑但有力。
2013年5月6日,社区矫正人员周某某、高某某社区矫正期满,在芦阳镇司法所临时帐篷内,一场简短的解除矫正宣告仪式正紧张进行。在芦阳镇西江社区居委会负责人、社区矫正小组成员及社区服刑人员监护人的共同见证下,芦山县司法局芦阳司法所依法公开宣告解除周某某、高某某社区矫正,芦山县司法局依法向周某某、高某某发放了《解除社区矫正证明书》,并对社区矫正人员解矫后的工作和生活提出了建议,社区矫正人员周某某、高某某也作了表态发言。
“4.20”强烈地震发生后,尽管抗震救灾工作任务繁重,条件有限,但芦山县社区矫正工作依然迅速恢复常态,从社区矫正人员的接收、日常监管到解除都严格依法执行,有力维护了法律尊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