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员组织情况
5月2日,在全区20个乡镇开展地质灾害防治指导和地质灾害应急排查工作人员25人。其中:巡排查专家组 4人,我局工作人员12人,乡镇政府工作人员9人。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原有地质灾害隐患点排查核查
累计已完成了95处原有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巡排查,受威胁户数855户4662人,威胁财产27164.7万元。经核查,震后68个地质灾害隐患点未出现变形加剧现象,27个地质灾害隐患点出现变形加剧现象。
(二)新增地质灾害隐患点排查
5月2日未发现新增地质灾害隐患点。
累计发现新增地质灾害隐患点17个,威胁人数81户272人,威胁财产3010万元。其中崩塌9处,威胁人数41户147人,威胁财产1440万元。滑坡8处,威胁人数40户125人,威胁财产1570万元。
(三)已实施治理工程复查复核
累计复查地质灾害工程治理项目7个,1个出现变形破坏迹象,6个无明显变形破坏迹象运行良好,发挥了应有的防灾功效。
(四)受灾群众临时安置点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5月2日,排查组已对全区41个受灾群众临时安置点进行了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经评估,有14个安置点适宜,可安置受灾群众3200人;有1个点安置点不适宜;另有26个安置点部分区域基本适宜,需相应缩小安置区范围。相关评估意见,已由排查组移交当地乡镇人民政府,为临时安置点建设提供依据。
(五)防灾措施落实情况
1.我局应急抢险小分队会同专家组对震前原有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了认真的巡查检查,对操作性存在问题的预案进行了修订,督促隐患点监测员,特别是在震中出现过变形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监测员要加大监测密度,严密监测隐患发展变化情况,充分发挥群测群防监测网络作用,一旦出现临灾征兆,及时发布预警信号,撤离受威胁群众到安全地带,确保灾害发生不出现新的伤亡。
2.对震后新增的地质灾害隐患点,专家组协助划定了危险区,建立了监测点,落实监测人员,认真做好隐患监测工作。协助乡镇对受威胁农户发放了避险明白卡,就险情出现后的警示信号,撤离路线,临时安置点等防灾措施,告知受威胁农户,督促乡镇开展应急演练,确保出现险情后,群众有序撤离。
3.我分局还订购了100台手摇报警器、100套滑坡裂缝监测仪和30套崩塌监测仪,力争通过科技手段实现对地质灾害隐患点的自动监测、自动预警。5月2日,我分局派专人下发手摇报警器73台,原已经发了30台,现已组织人员将剩余报警器下发到各地质灾害隐患点。
4.遵照省委、省政府及省国土资源厅的指示要求,我区对“4·20”地震以来应急排查出的所有地质灾害隐患点,通过电视台、分局门户网站等媒体面向社会公众进行滚动发布,确保了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1.目前,我分局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转入对全区中小学校舍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名山区分局应急小分队分将会同国土资源部芦山震区巡排查专家组对受灾群众临时安置点进行逐个排查。
2.应急调查处置。对新出现的地质灾害隐患点会同专家组实地查勘,落实措施和现场应急处置。
3.督促并协助各乡镇在各地质灾害隐患点开展应急避险自救演练,提高广大干部群众对应急预案的认知程度,增强隐患点群众在遭受突发性地质灾害时的快速反应能力和广大群众防灾避险的自救能力。同时检验我区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可行性和可操作性,以及我区各部门在灾害来临时的应对、协调和救援抢险能力。
四、存在困难
“4·20”芦山地震后,我区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十分严峻,望名山区“4·20”抗震救灾指挥部组织协调,争取能留下一组地质灾害巡排查专家指导我分局的地质灾害工作,直至10月汛期结束。
五、情况说明
由于地质灾害排查专家组的数据已经上报省厅,与我分局前期统计数据有些误差,经与专家组协商将前期上报数据修订为专家组上报的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