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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震救灾 城管执法在行动

来源:雅安市城管执法局 发布时间:2013-05-02 09:04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4·20芦山强烈地震发生以后,雅安市城管执法局迅速反应,及时组织全局干部职工,立足我局城市管理和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职责,齐心协力投入到抗震救灾工作。

一是迅速组织党员救援突击队赶赴灾区开展救援和灾民安抚工作。地震发生以后,雅安市城管执法局赓即组织了一支由8人组成的党员救援突击队,由市城管执法支队副支队长冯正霖带领,于420日上午10:30第一时间徒步赶到芦山灾区展开救援,是进入芦山震中龙门乡的第一支外来救援队伍。救援小组身着橙红色醒目的“雅安城管”背心, 按照雅安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前线领导的统一指挥,紧张有序地展开了救援和群众安抚工作。目前,市城管执法局党员救援突击队已根据工作需要分成两个小分队,分别在芦山县城和宝兴县灵关镇配合当地城管、环卫部门接收安排环卫设备设施,协助当地有关部门开展环境卫生治理相关工作。

    二是积极争取环卫设备设施援助和捐赠,为灾区环境卫生管理提供保障。为确保地震灾区安置点环境卫生管理及时跟进,保障灾区人民群众身体健康,防止疫病发生,市城管执法局立足部门职能职责,积极与省住建厅(省治理办)和成都经济区城管局联系,争取环卫设备设施等救灾应急物资的支援,并负责将省住建厅配送的环卫设备设施和各市(城管局援助、捐赠的环卫设备设施及时分送到各受灾县(区)。

 

 

截至51,我局共争取省住建厅组织配送和市()城管局以及部分环卫设备设施企业捐赠或援助环卫侧挂车5辆、垃圾压缩车7台、洒水车1台、饮水桶500个、移动公厕248座、垃圾桶1386个、果屑箱124个、三轮保洁车10辆、扫把500把,调用吸粪车4台,洒水车7台;接受社会捐助移动公厕174座。目前,市城管执法局已根据各县(区)救灾需要,及时将上述环卫设备设施分配到芦山县、宝兴县、天全县以及雨城区和名山区,并已全部投入使用。 


三是迅速开展灾区环境卫生治理工作,及时将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转入常态化。按照省、市领导的指示,抗震救灾工作由应急抢险转入过渡安置以后,全市各县(区)要把环境治理工作恢复到常态,重点抓好受灾场镇、灾民安置点、公路沿线的清扫保洁和垃圾清运以及容貌秩序管理,千方百计治理灾区环境“脏、乱、差”突出问题。为落实省、市领导的指示精神,切实做好“4·20芦山7.0级地震灾区环境卫生治理工作,消除灾后环境卫生安全隐患,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市城管执法局迅速于422以市治理办的名义下发了《关于做好抗震救灾期间环境卫生治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县(区)党委和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和单位切实做好灾区环境卫生治理工作,消除灾后环境卫生安全隐患,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并报请市抗震救灾指挥部于424下发了《关于做好抗震救灾期间环境卫生治理工作的通知》。为确保上述通知要求落到实处,市治理办又于426下发了《关于切实抓好抗震救灾期间环境治理工作的督办通知》,督促各县(区)认真贯彻落实市抗震救灾指挥部的《通知》精神,迅速将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恢复到常态。

随后,市城管执法局(市治理办)很快组织开展督查和指导工作,局长郑朝彬同志连续两天深入芦山灾区,副局长冷延林深入雨城区受灾乡镇,彭晓洪深入雅安中心城区,谭昌明深入宝兴县灵关镇,市治理办主任雷永忠深入天全县、荥经县和名山区,分别检查指导环卫设备设施的安装到位和使用情况以及贯彻落实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关于做好抗震救灾期间环境卫生治理工作的要求,将环境治理工作恢复到常态的情况。目前,灾区各安置点环境治理工作已基本恢复到常态,与震后的两天相比,灾区环境卫生和秩序已明显好转。

四是全力指导雨城区抗震救灾,确保雅安中心城区环境卫生和容貌秩序良好。按照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安排,我局负责协助市商务局指导雨城区抗震救灾工作。为此,我局一方面安排一名副局长带队,每日对雨城区各乡(镇)抗震救灾、灾民过渡安置、救灾物资发放、地质灾害隐患排查、灾后恢复重建以及环境治理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另一方面,强化中心城区环境卫生和容貌秩序管理,严肃队伍纪律,取消一切节假日和公休,市、区两级联合整治中心城区“五乱”问题,特别是城市进出口通道和城区大街小巷的保洁保畅。地震发生以来,中心城区环境卫生和容貌秩序一直保持在良好状态,有力地支援了前方抗震救灾工作的开展。

五是严肃干部工作纪律,强化应急值守工作机制,以铁的纪律推进抗震救灾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市委组织部印发的《抗震救灾期间领导干部从严管理六条规定》和市纪委、市监察局印发的《关于“4.20芦山特大地震抗震救灾及灾后重建十四条禁令》,要求全局副科以上领导干部和其他干部职工要将“六条规定”和“十四条禁令”铭记于心,以高度的责任感和务实奉献的精神,全力投入到抗震救灾工作中。

坚持“4·20”地震发生以来的24小时全天候应急值守工作制度,由局主要领导作为应急值守第一责任人,局分管领导轮流带班,全局上下全体职工保持每天24小时通讯畅通,随时处于待命状态,局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包括驾驶员)在正常上班时间以外实行全天候轮流值守,即从每天下午下班以后至第二天上午上班期间实行无间断值守,要求值班人员必须在指定的办公室坐班,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特别是要做好紧急突发重要信息报送工作,不得擅自离岗、脱岗,不得设置值班座机电话呼叫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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