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0”芦山强烈地震发生以后,雅安市城管执法局迅速反应,及时组织全局干部职工,立足我局城市管理和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职责,齐心协力投入到抗震救灾工作。
一是迅速组织党员救援突击队赶赴灾区开展救援和灾民安抚工作。地震发生以后,雅安市城管执法局赓即组织了一支由8人组成的党员救援突击队,由市城管执法支队副支队长冯正霖带领,于4月20日上午10:30第一时间徒步赶到芦山灾区展开救援,是进入芦山震中龙门乡的第一支外来救援队伍。救援小组身着橙红色醒目的“雅安城管”背心, 按照雅安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前线领导的统一指挥,紧张有序地展开了救援和群众安抚工作。目前,市城管执法局党员救援突击队已根据工作需要分成两个小分队,分别在芦山县城和宝
二是积极争取环卫设备设施援助和捐赠,为灾区环境卫生管理提供保障。为确保地震灾区安置点环境卫生管理及时跟进,保障灾区人民群众身体健康,防止疫病发生,市城管执法局立足部门职能职责,积极与省住建厅(省治理办)和成都经济区城管局联系,争取环卫设备设施等救灾应急物资的支援,并负责将省住建厅配送的环卫设备设施和各市(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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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5月1日,我局共争取省住建厅组织配送和市(州
三是迅速开展灾区环境卫生治理工作,及时将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转入常态化。按照省、市领导的指示,抗震救灾工作由应急抢险转入过渡安置以后,全市各县(区)要把环境治理工作恢复到常态,重点抓好受灾场镇、灾民安置点、公路沿线的清扫保洁和垃圾清运以及容貌秩序管理,千方百计治理灾区环境“脏、乱、差”突出问题。为落实省、市领导的指示精神,切实做好“4·20”芦山7.0级地震灾区环境卫生治理工作,消除灾后环境卫生安全隐患,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市城管执法局迅速于4月22日以市治理办的名义下发了《关于做好抗震救灾期间环境卫生治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县(区)党委和人
随后,市城管执法局(市治理办)很快组织开展
四是全力指导雨城区抗震救灾,确保雅安中心城区环境卫生和容貌秩序良好。按照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安排,我局负责协助市商务局指导雨城区抗震救灾工作。为此,我局一方面安排一名副局长带队,每日对雨城区各乡(镇)抗震救灾、灾民过渡安置、救灾物资发放、地质灾害隐患排查、灾后恢复重建以及环境治理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另一方面,强化中心城区环境卫生和容貌秩序管理,严肃队伍纪律,取消一切节假日和公休,市、区两级联合整治中心城区“五乱”问题,特别是城市进出口通道和城区大街小巷的保洁保畅。地震发生以来,中心城区环境卫生和容貌秩序一直保持在良好状态,
五是严肃干部工作纪律,强化应急值守工作机制,以铁的纪律推进抗震救灾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市委组织部印发的《抗震救灾期间领导干部从严管理六条规定》和市纪委、市监察局印发的《关于“4.20”芦山特大地震抗震救灾及灾后重建十四条禁令》,要求全局副科以上领导干部和其他干部职工要将“六条规定”和“十四条禁令”铭记于心,以高度的责任感和务实奉献的精神,全力投入到抗震救灾工作中。
坚持“4·20”地震发生以来的24小时全天候应急值守工作制度,由局主要领导作为应急值守第一责任人,局分管领导轮流带班,全局上下全体职工保持每天24小时通讯畅通,随时处于待命状态,局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包括驾驶员)在正常上班时间以外实行全天候轮流值守,即从每天下午下班以后至第二天上午上班期间实行无间断值守,要求值班人员必须在指定的办公室坐班,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特别是要做好紧急突发重要信息报送工作,不得擅自离岗、脱岗,不得设置值班座机电话呼叫转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