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0”芦山地震发生后,按照省审计厅、市审计局和名山区委、区政府的统一安排,区审计局全力投入到当前抗震救灾工作中,充分发挥审计“免疫系统”功能,第一时间参与到抗震救灾物资和资金的监管工作中,确保阳光救灾、廉洁救灾。
一是要求全局职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落实责任,切实保障和服务于抗震抢险工作大局;二是整合资源,及时调整当前工作重点,成立区审计局抗震救灾物资资金监管组,具体负责监管抗震救灾物资和资金的接收、管理和发放等工作,切实做好应急审计,发挥好审计监督的职能作用;三是落实专人负责灾情收集统计,以及抗震救灾信息简报等的汇总和上报,确保信息畅通;四是提出工作要求,严格执行“七严禁”、“三确保”工作纪律,坚守岗位,服从统一安排,做好应急各项准备,确保抗震救灾和应急审计工作有力、有序和有效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