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4月20日8时2分,芦山县发生7.0级地震,震源深度13公里。灾情发生后,震中周边的宝兴县灵关镇、大溪乡、穆坪镇房屋100%受损,宝兴县9个乡镇6万余人严重受灾,交通、电力、通讯等基础设施全部瘫痪,宝兴县俨然成为“孤岛”。面对突如其来的自然灾害,宝兴县公安局在宝兴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勇于担当、冲锋在前、艰苦奋战,第一时间投入到抗震救灾第一线,全力保卫灾区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灾区社会稳定。灾情发生以来,宝兴县公安局投入总警力6000余人次,出动警车1600余台次,设立临时警务执勤点8个,成立治安巡逻组15个,组织治安巡逻175次,服务群众17000余人次。目前,辖区内治安形势良好,未发生盗抢案件、交通事故和火灾事故。
一、措施得当,救援有力。
灾情就是命令,时间就是生命!一是快速反应并迅速集结。宝兴县公安局迅速启动应急抢险救援工作预案,成立了由副县长、公安局长王绍俊任组长,局党委副书记、政委俞学伟及其他局党委成员任副组长的“4.20”抗震救灾领导小组,民警取消一切休假,火速返回工作岗位投入抗震救灾。二是开展人员搜救和灾情排查。根据灾情实际,抽调民警成立了2个工作小组,重点在受灾严重的灵关镇、穆坪镇开展抗震救灾、排查灾情、安抚群众等工作,确保被困人员能及时得到救援、疏散和转移。三是开展救灾物资发放和受灾群众安置。积极协助调运救灾物资,协助搭建帐篷,全力保障受灾群众成功转移安置。截至目前,已积极协助转移安置群众15000余人、搭建帐篷1500余顶、协助发放救灾物资30批次65吨,排查危房100余间。
二、指挥得当,交通畅通。
灾情发生后,全国各地救援力量赶赴宝兴县参与抢险救灾,各种救灾物资源源不断的向灾区运送,加之宝兴县路面受损严重,交通压力较大。针对这一情况,宝兴县公安局全力做好路面巡逻和管控,保障省道S210线安全畅通。一是采取非常管控措施,对重点路段、重点时段加大警力配备和巡逻管控力度,全力预防交通事故,确保不发生长时间、长距离的道路拥堵。二是开通抗震抢险救灾人员、物资运输绿色通道,并加强交通引导,确保人员、物资运输车辆优先、迅速、安全通行。目前,共疏导指挥抗震救灾车辆2500余台次。
三、防控得当,治安平稳。
宝兴县参与救援的公安民警,在投身抗震救灾的同时,全力投入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中。一是及时设立安置点临时警务室。为受灾群众提供咨询、接受报警和服务群众,并全面排查安全隐患,确保社会治安稳定。二是加大巡逻防控工作力度,严密防范和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坚持24小时巡逻和对各个安置点、救济物品集散点和重点路段、重点单位的守护,努力维护辖区治安秩序。三是开展安全防范宣传教育。民警分组深入辖区村社,积极向群众开展安全防范宣传教育和法制教育,张贴、发放《依法维护雅安地区地震灾区社会治安秩序的通告》1500余张,积极做好群众思想工作,防止谣言传播,避免群众恐慌思想。四是积极配合交通、电力、供水、通信等部门做好抢修现场的治安保卫工作,维护抢修现场及周边的治安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