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0”芦山地震后,我市受灾群众转移到空旷的广场和空地搭建帐篷,造成了公厕、垃圾桶、洒水车等环卫设备设施严重不足,大量生活垃圾堆积,卫生状况不容乐观。为加强灾区环境治理,及时收集、清运生活垃圾,防止因垃圾、粪便堆积滋生病菌,引发肠道传染病,我局向省住建厅、省治理办和兄弟市(州)紧急申请了一批垃圾桶和移动厕所。
4月25日,为督导灾区尽快将垃圾桶和移动厕所安装到位,恢复环境治理工作,为广大灾民营造良好的环境卫生,市城管执法局局长、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常务副主任郑朝彬同志一行赴芦山县指导工作。工作组一行首先查看了绕城路、芦山县体育馆等几个临时安置点的移动公厕和垃圾桶配备情况,随后赴芦山县城投公司查看了移动公厕安装现场,并就安装公司提出的用电问题进行了现场协调。针对移动公厕安装选点的问题,郑朝彬指出,要结合芦山实际情况,尽量将移动公厕安装到有化粪池的地方,以减少污染和减轻吸粪车工作量。同时,要求芦山县城投公司结合临时集中安置点规划,尽快对集中安置点固定式水冲式水冲厕所安装情况进行摸底,以便市治理办及时向省住建厅汇报,争取相关物资。县治理办按省、市级领导要求,将县城和公路沿线环境治理恢复到常态。
截至目前,芦山县到位移动公厕102座,已安装72座(其中龙门乡6套),配备了150个铁质垃圾桶,200个塑料垃圾桶,环卫保洁工作正逐步有序恢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