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环保局局长陈伟正在与雨城区环保局局长、企业代表签订责任书
3月28日上午,市环保局召开青衣江流域水电站环境管理工作会议。省环保厅总工程师李合意、市环保局局长陈伟、市环保局副局长陈心愚出席会议,相关县(区)环保局局长和青衣江干支流流域各水电站负责人参加会议。会议由市环境监察执法支队队长赵钢主持。
市环保局局长陈伟对会议背景、责任书签订的重要性和相关法律法规作了重点解读说明,要求各水电站负责人进一步落实、明确企业在生产和运行中环境管理的主体责任,增强安全意识,促进和强化对水环境隐患的排查和整改,彻底消除事故隐患。并重点强调,雅安市是一座生态之城,是长江上游的生态屏障和川西水资源的基地,为了深化开展国际化区域性生态城市建设,雅安环境保护相对其他市州地区有更高更严的要求。此次青衣江干支流水电站环境管理责任书的签订仪式,是为了进一步督促和加强我市水电站的环境监管工作,防止青衣江干支流流域水污染事件的专项治理举措,确保青衣江干支流水环境安全和我市及下游市州人民群众的饮用水源安全。
会上,省环保厅总工程师李合意做出重要指示:青衣江干支流水电站环境管理责任书签订举措对全省、乃至全国水环境管理有着示范作用。在寻求创建生态雅安和探索中国水环境管理的新道路上,迈出了崭新又极富历史意义的一步。同时要求我市环保系统和青衣江干支流各水电站认真落实此次会议精神,一是认真落实责任。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和环保部门的监管责任,加强联动机制建设;二是认真落实制度。建立完善日常环境保护工作制度和应急预案,按照法律法规完善环评报告书和“三同时”验收文件;三是认真落实措施。落实相关环保措施和要求,做好应急物资储备工作。
会议最后,雅安市环保局与雨城区、天全县等相关县(区)环保局、青衣江干支流各水电站共同签订了《青衣江干支流水电站环境管理责任书》。在责任书签订现场,企业代表也纷纷表态,将按照我市环保部门的要求做好相关管理、应急、防范措施,规范企业安全方面的规章制度,杜绝水污染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