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芦山县公安局消防大队积极开展灭火救援、社会救助、为民服务、重大活动安保等工作,用实际行动赢得了党委政府的重视和关心支持,在政策上倾力支持,在经费上予以倾斜,在机制上帮助完善,在基础上一步步夯实,先后解决了在发展过程中遇到的消防器材装备不足、执法执勤力量弱、官兵住宿条件差、工资待遇低等各种实际困难和问题,为公安消防队伍发展营造了良好的环境,积极推进了当地公安消防事业的发展。
一、明确建设发展目标。芦山县委、县政府以打造“芦山消防铁军”为目标,积极整合各方资源,不断完善相关机制和保障措施,强化消防应急和灭火救援体系建设,努力把政府专职消防队打造成为灭火救援专业化程度更高、机动性更强的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进一步壮大公安消防灭火救援力量,更好地保障民生,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二、地方财政倾力投入。县委县政府在县财政十分困难的情况下,多次划拨专款用于改善消防队伍的装备建设。2008年以来,县委、县政府斥资17万余元为政府专职消防队装备了金属切割机、液压扩张器、机动链锯、生命探测仪等抢险救援器材;“5·12”汶川地震后,县政府无偿划拨了5.03亩营房建设净用地用于消防站灾后重建,目前大队全体官兵已入住新建消防站;2009年、2011年,先后拨付19万余元和45万元为政府专职消防队配备了2辆消防水罐车;2012年4月和11月,再次斥资19万余元和17万余元为政府专职队配备常规灭火救援器材和消防员基本防护装备。
三、提高待遇栓心留人。为贯彻落实从优待警政策,切实解决专职消防队员的后顾之忧,进一步凝聚人心、稳定队伍,芦山公安消防大队主动向县委、县政府汇报专职消防队发展情况和发展瓶颈,受到当地党委政府的关心和支持,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下,专职消防队员的工资待遇有了大幅提升,“以人为本”的理念进一步落实,警心更加稳定。
四、队伍建设稳步推进。芦山县政府将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纳入“十二五”消防事业规划,明确在2015年之前将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增至30人。目前,新增政府专职队员8名的计划已通过常务会讨论,招聘工作正在进行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