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纪委、监察局:
为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扎实推进全市纪检监察系统信息化建设,经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在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推广使用办公自动化系统。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
依托党政网,建设具有网上协同办公、文件管理、短信提醒、跟踪督办、文件查询、信息报送等功能的办公自动化系统(以下简称“OA系统”),充分利用现代化科技手段,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二、时间安排
(一)2013年2月,初步完成市、县两级纪检监察机关OA系统建设,试运行;
(二)2013年3月,对全市纪检监察干部进行OA系统使用培训,并推广使用。
三、有关要求
(一)全市纪检监察机关OA系统建设时间紧、任务重,各县(区)纪委要高度重视,积极做好资金保障、人员安排和组织协调工作,确保任务圆满完成。
(二)OA系统开发建设所需资金由市、县(区)两级共同承担。请各县(区)纪委积极与当地财政部门协调,纳入财政预算,确保资金于春节前到位,以保障OA系统正常推行。
(三)请各县(区)纪委于1月28日前将系统建设联络人及电话报市纪委监察综合室。
联系人:张志典,联系电话:618067(内部短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