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纠风办,市级相关部门:
现将《2013年雅安市民生政策落实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雅安市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
2013年3月1日
2013年雅安市民生政策
落实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服务科学发展观大局,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确保中央、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各项惠民政策不折不扣落实到位,切实做好民生政策落实的监督检查工作,让群众“老有所养、劳有所得、住有所居、病有所医、学有所教”,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监督检查原则
民生政策落实监督检查工作要坚持以纠建并举、惩防并重、注重整改、落实政策为原则,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责任机制,坚持监督检查与规范管理相结合,明查与暗访相结合,专门监督与群众监督相结合,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建立长效机制。
二、监督检查责任单位和项目
(一)市扶贫移民局
1.农村扶贫解困
(二)市民政局
2.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
3.城乡困难群众最低生活保障
(三)市人社局
4.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5.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四)市卫生局
6.巩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7.实施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
(五)市住建局
8.建设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等保障性住房
9.实施城市、国有工矿、农场、林区和中央下放煤矿棚户区改造
10.实施农村D级危房改造
(六)市教育局
11.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资助
12.普通高校学生资助
13.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
14.资助家庭困难职工子女上学
15.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
16.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七)市林业局
17.天然林保护及退耕还林
(八)市农业局
18.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
19.支持农民新建沼气池
(九)市国土局
20.地质灾害避险搬迁
(十)市总工会
21.困难职工及环卫工人健康体检
(十一)市残联
22.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
三、监督检查内容
(一)加强对民生政策资金保障及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1.民生政策资金的拨付是否及时,由各级财政分担配套的资金是否及时足额到位;2.民生政策资金有无被挤占挪用,有无降低标准发放和克扣截留项目资金问题;3.有无虚报冒领、弄虚作假骗取财政资金的问题;4.政策资金在管理使用中是否存在损失浪费,应发放或补助到人的政策资金,是否实行“张榜公布、打卡发放、直接到人”的社会化发放办法等;5.有无贪污挪用等违纪违法行为。
(二)加强对地方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和村组(社区)干部履行职责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地方政府、落实民生政策相关的职能部门和村组(社区),是否制定并实行了领导责任制、工作责任制、责任追究制,是否建立完善监督检查责任制度,以及执行制度的情况,是否按规定建立了政务公开制度,是否认真履行应尽的工作责任,有无失职渎职、谋取私利、优亲厚友等行为。对群众反映的涉及民生政策落实方面的举报、投诉是否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反映问题是否得到有效解决。
四、监督检查方式
一是责任部门定期自查。涉及民生政策资金的部门要迅速开展自查自纠,认真检查民生政策补贴和项目资金在管理、拨付、使用各个环节的具体情况,澄清各类资金底数,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
二是组织相关人员暗访。市纠风办要组织相关部门人员、纠风监督员组成检查组,采取暗访的形式到各地、各部门、各乡(镇)村、家庭开展专项检查,重点开展群众关心的“老有所养、劳有所得、住有所居、病有所医、学有所教”等方面民生政策资金的专项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各县(区)、涉及民生政策资金的部门要改进监督检查方式,采取随机抽查、暗访等形式,加大督查力度,深入查找问题,及时督促纠正。
三是发挥群众和舆论监督作用。充分发挥群众和各种媒体的监督作用,利用《阳光政务面对面》政风行风热线栏目、政风行风热线、政风行风特邀监督员等,全方位、多层次、多角度监督落实各项民生政策资金。
四是强化对违纪违规行为的查处。针对明查、暗访中发现的问题和群众举报的线索要认真调查,严肃处理。对顶风违纪、查出问题不及时纠正的、弄虚作假、欺骗组织的,要依纪依法从重从严处理。同时对典型违纪违法案件还要公开曝光,加强警示教育,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
五是加强宣传投诉力度。市纠风办将通过村务居务宣传栏、小册子、热线栏目、手机等形式宣传纠风热线电话,及时收集群众反映涉及民生政策资金落实方面的举报、投诉。各县(区)、各职能部门也要扩大宣传范围和加强宣传力度,及时公布投诉电话,畅通投诉渠道。
五、监督检查结果运用
一是暗访督查情况及时书面报市政府,同时抄报市政府目标督查办,作为民生项目考核的重要依据,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
二是督查结果作为对市级部门和县(区)纠风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
三是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责成被检查单位及时进行整改,并全程跟踪监督。对发生违反党纪政纪的,要严肃追究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六、监督检查工作要求
做好民生工程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意义重大,任务艰巨。各县(区)、各职能部门要加强领导,强化措施,狠抓落实,确保民生政策监督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一)建立健全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各县(区)、各职能部门要对照此方案完善制定切实可行的监督检查方案,进一步明确对民生政策落实开展监督检查的内容、重点、措施和要求。要尽快建立健全对民生政策落实监督检查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落实专人负责此项工作,确保民生政策落实监督检查各项工作有人管、有人抓。
(二)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各地纠风办要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民生政策落实实施的分工和部署,加强与有关业务主管部门的沟通和联系。既要督促牵头主管部门认真组织实施,落实相关政策,又要支持各有关部门开展工作;既要注意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问题、纠正问题,也要注意针对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及时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既要坚决纠正、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违法行为,也要注意发现和总结成功的经验和做法。
(三)认真实施对民生政策落实的监督检查。各县(区)、各职能部门要结合本地工作实际,上下联动,认真组织实施对民生工程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市纠风办将在日常监督检查的基础上,会同有关部门适时开展重点、专项监督检查。各县(区)、各职能部门在监督检查过程中遇到的重大情况和问题要及时上报市纪委监察局纠风室,并于6月30日前和11月30日前将对民生政策开展监督检查的情况专题报市纪委监察局纠风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