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侨台胞援建芦山三所学校项目社会效益,确保援助项目正常运行,发挥持久效益,同时确保捐赠人、受赠人和受益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公益事业的发展,县外侨台办加强监管,督促要求教育局做好三方面工作:
一是完善校园管理制度,积极做好校园净化、绿化和美化工作,努力使校园文化建设上一个新台阶;
二是建立健全学校专用场所管理制度,加强实验室、图书室、计算机室、体育器材室、艺术教室、食堂、厕所等专用场所的管理,保证设计的科学、合理作用,延长设施的使用寿命;
三是创新机制、探索项目运行维护长效机制,加强对援建项目教育设施管理工作的督导与评估,进一步加强对学校各类专用功能教室配备、管理、使用等方面工作的检查与指导,将援建学校公共设施管理工作纳入到办学水平的督导评估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