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环保局、本局各单位:
根据省环保厅相关文件要求,我市2011年以来新注册、转入、转出、注销车辆将作为今年总量减排核算项目之一,但要纳入减排项目必须要在核发软件中完成相应车辆的环保标志核发工作。根据我市新注册、转入、转出、注销车辆的实际情况,任务量大,时间要求紧,因此,经领导研究决定,将全市涉及的任务分配到本局各单位和各县(区)环保局按时按要求完成车辆“虚拟发标”。目前,工作任务已分配到各单位并对具体录入人员进行培训,现就环保标志核发的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所有机动车车辆信息都属于保密信息,各单位录入人员必须对分配的车辆信息做好保密工作,严格按照保密工作的相关要求执行,不随意拷贝复制、传播、泄露具体车辆的相关信息。
二、本局各单位分配的任务必须在12月5日前全部完成任务,各县(区)分配的新注册、转入车辆的录入任务必须在12月20日前完成。鉴于该项临时任务工作量特别大、时间特别紧,各县(区)必须合理安排人手,至少保证每天3人以上专人专职做好此项工作,并每周五上报本周及全部核发进度,保证在规定期限内完成任务。其结果将纳入我局对各县(区)局的年终目标考核得分。
三、各录入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培训要求完成标志核发工作,特别是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做好标志有效期的核算工作。省厅有专人负责审核各地录入的车辆标志,凡是标志核发不符合要求的都必须重新录入。我局将视情况不定期通报进度。若是出现大批量录入错误又影响我市减排任务完成县(区),我局将对相关县(区)作通报处理。
联系人:余凤蓉、双华 联系电话:2239845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