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环境保护局:
现将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3年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动态更新工作的通知》(环办函[2012]1455号)转发你们。请严格按照筛选原则和要求做好国控源名单意见反馈工作,组织总量、环评、污防、环境监测和环境监察等相关部门,结合环境统计数据库、“三同时”竣工项目、年度减排项目、在线监测设备联网企业以及发生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企业,在2012年国控源名单的基础上,补充符合国控源筛选要求的企业,核实删除关闭企业和因企业工艺改造、转产等原因污染物排放量大幅度削减且未达到筛选规模值的企业。
请各县(区)环保局认真填写意见反馈表(见附件),务必于2012年12月19日12:00前将2013年国控源建议名单及意见反馈表以正式文件形式上报我局(同时发送电子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