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山县始终坚持“统一规划、分步实施、示范带动、由点及面”的原则,按照“抓住一个关键、注重四个结合、整合五项投入”的思路,突出特色,注重统筹,强力推进“五十百千环境优美示范工程”创建工作。
突出一个关键:即高起点规划定位,坚持先规划后建设、无规划不建设的原则,按照“人、房、环境”自然和谐的生态理念,结合灾后重建提前规划新村建设工作,投入218万元编制完成了县城、9个乡镇和40个村的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确立了打造具有芦山特色的山水田园型生态村庄的建设思路,确定了一个乡镇、五个村的创建目标定位。
注重四个结合:一是注重示范村建设与灾后恢复重建项目相结合;二是注重示范村建设与新村建设相结合;三是注重示范村建设与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相结合;四是注重示范村建设与基层精神文明建设相结合。
统筹五项投入:一是加大向上争取扶持资金力度。通过参与全市新农村建设竞评,获得奖励资金80万元,部分缓解了资金不足压力。二是加大本级财政投入力度。今年县财政在财力比较拮据的情况下,已安排500万元用于5个示范村建设,加上2个省级新村试点建设,资金投入将在2000万元以上。三是引导群众投工投劳。在示范村创建过程中,充分调动群众的积极性,引导群众投工投劳折合资金1000多万,体现了群众的主体地位。四是统筹项目资金。按照统筹规划、渠道不变、性质不变、用途不改、各司其职的原则,整合林业、农业等部门项目资金、财政一事一议奖补资金、其他各类扶贫资金投入示范村建设,实现了重点村庄重点打造。五是加大信贷支持。发挥财政资金的导向作用和乘数效应,引导金融机构增加对示范工程建设的信贷投放。仅2011年银行系统对示范村村民投放信贷资金达80多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