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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震发〔2012〕41号雅安市防震减灾全民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年—2015年)的通知

来源:市防震减灾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2012-12-07 11:45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各县(区)防震减灾局,局机关各科(室、队、中心):

现将《雅安市防震减灾全民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年—2015年)》印发你们,请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认真组织贯彻实施。

二〇一二年八月八日

雅安市防震减灾

全民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

(2011年-2015年)

为切实保障《雅安市防震减灾“十二五”规划》的顺利实施,巩固“五五”普法工作成果,进一步发挥法制宣传教育在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重要作用,提升我市防震减灾法治化管理水平,为我市防震减灾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雅安市全民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雅委发〔2012〕16号)精神和要求,结合我市防震减灾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我市 “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任务、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和人民群众关注的社会热点及现实需求,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相结合、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相结合、与社会主义公民意识教育相结合、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按照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要求,依法治震,努力促进全市科学发展、奋进跨越,为建设国际化区域性生态城市营造良好防震减灾工作环境。

(二)工作原则

1、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法制宣传教育要紧紧围绕防震减灾“十二五”规划总体目标,安排和落实宣传教育任务,服务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服务改革开放,服务国际化区域性生态城市建设,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服务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2、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群众。始终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坚持面向社会,面向群众,以社会和群众的需求为本,针对防震减灾中的重点、难点和焦点,采取喜闻乐见的方式,进行宣传教育,为社会和群众提供更多的防震减灾产品,在服务群众中教育群众,切实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和切身利益。

3、坚持与时俱进,求实创新。深入研究防震减灾工作现实目标和新时期事业发展面临的新情况、新任务、新问题,把握防震减灾法制宣传教育的根本需求和内在规律,创新工作方式,拓展工作途径,完善工作机制,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水平。

4、坚持各司其职,分类实施。要根据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实际,按照“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负责”、“谁执法谁治理”的新要求,结合防震减灾工作的具体分工和责任划分,形成大普法、大宣传、大治理工作格局。

5、坚持学用结合,普治并举。要坚持法制宣传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坚持法制宣传与防震减灾方针政策宣传相结合,坚持法制宣传与防震减灾科普教育相结合,坚持面向广大公众宣传与重点对象宣传相结合,坚持经常性宣传与重点时段宣传相结合,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通过持续、深入的法制宣传教育,推进防震减灾法治进程,促进依法治震;通过依法治震的具体实践和效应,进一步调动公众参与防震减灾法制宣传教育的积极性。

二、目标和任务

(一)目标

通过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震实践,进一步提高全社会的防震减灾意识,改善防震减灾事业发展环境,增强防震减灾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的法律素质和法治理念,健全完善依法治震保障措施和保障制度,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的能力,提升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水平,促进防震减灾“十二五”规划的圆满完成。

(二)任务

1、大力组织干部职工开展法制读书、学习活动。要紧紧围绕公民基本权利与基本义务相统一的宪政原则,持续、深入地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促使广大干部职工全面、正确地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各项规定,不断提高宪法意识和法律素质,进一步增强民主法制观念;要重点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和新修订的《四川省防震减灾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达到深刻理解、准确应用;要学好防震减灾管理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坚持以提高依法进行防震减灾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为目标,深入扎实抓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等涉及国家行政管理、社会事务管理和司法活动的法律、法规、制度,以及有关依法行政和政务公开、执法责任制、过错追究制等政策、文件的学习贯彻;要学习与经济社会发展、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坚持以“面向社会、面向科技、面向经济、面向市场”为牵引,以适应市场经济体制、同步经济社会发展趋势、构建和谐机关为目标,认真抓好国家经济社会领域的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贯彻。要不断分析、解决学习中存在的问题,收到学有所得,学以致用的成效;要加强反腐倡廉法制宣传教育,按照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要求,更好地将法制教育融入反腐倡廉工作大局,坚持反腐倡廉法制宣传教育与政治理论教育、理想信念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党的优良作风教育相结合。

2、大力开展防震减灾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的社会宣传。坚持以提高防震减灾法律法规社会知晓度,增强公众依法参与防震减灾实践活动自觉性为目标,深入开展防震减灾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利用“三月法制宣传月”、“5.12”汶川特大地震、“7.28”唐山大地震宣传纪念活动等契机,进一步开展防震减灾法制宣传,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防震减灾法治意识;积极开展防震减灾法律法规“六进”,在防震减灾素质教育工程的贯彻落实过程中和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示范社区、农村民居地震安全示范点创建过程中加大法制宣传力度;充分发挥现代媒体作用,在“雅安防震减灾网”等专业网站和教育基地进一步突出法制宣传,扩大公众对防震减灾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的知晓度;着重抓好地震监测设施和观测环境保护、抗震设防要求监管、地震应急和地震信息发布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以及近几年来国家、省市关于加强防震减灾工作一系列政策文件的学习宣传。

3、大力开展依法治理工作。认真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雅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的实施意见》,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合法性审查、实施情况后评价和行政决策责任追究等制度。坚持以提高依法治震能力,营造良好社会环境为目标,以依法行政为重点,把法制学习、宣传与实践有机结合起来,进一步加大防震减灾行政执法力度,加强防震减灾行政管理工作,确保防震减灾各项法律法规落到实处。

4、大力抓好防震减灾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和管理。健全行政执法程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强化行政执法责任追究,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教育培训,不定期的对防震减灾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专项学习培训,提升业务素质,不断提高依法治震水平,树立并维护好防震减灾行政执法良好形象。

三、对象及措施

(一)对象

防震减灾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对象分为系统内和系统外两大类。对内的宣传教育包括防震减灾部门的所有干部职工,重点是各单位的领导干部、机关管理人员特别是行政执法人员;系统外包括各级地方人民政府、政府各部门、企事业单位、学校、社区和农村,重点是各级领导干部和青少年。

(二)措施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全市防震减灾系统要充分认识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行政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自觉把“六五”法制宣传教育列入议事日程,健全组织领导机构,明确工作职责,落实工作责任,纳入目标管理。

2、强化领导干部学法守法用法。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用法,学习社会主义法制理论和法律知识,不断提高依法行政和依法管理的能力,要将法律学习纳入党组中心组的学习计划,创造集体学法的氛围,通过举办专题讲座、专题讨论等方式,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经常化、制度化,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的法律素质和科学决策、依法决策的水平。

3、大力推进公务员学法守法用法。要将法律法规知识纳入职工教育和培训计划,通过在业务培训中开办法制培训课程、举办专门的法制培训班等方式,提高全体干部职工的法律素质和运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的能力,对于专门从事行政执法的人员,要专门进行行政执法方面的培训,完善持证上岗制度。

4、加强城乡居民的法制宣传。要发挥“三网三员”、示范社区和农村民居地震安全示范点作用,在对城乡居民的日常防震减灾宣传中增加法制宣传,坚持法制教育和道德教育相结合,通过各种社会活动,以喜闻乐见的形式,在潜移默化中提高城乡社区居民、农民的文化修养、思想觉悟和法制观念。

5、加强青少年法制宣传。充分发挥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的示范作用,积极开展防震减灾法律知识进校园活动,利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和《四川省防震减灾条例》施行纪念日、“5.12”减灾日、“7.28”唐山大地震纪念日和科技宣传周等时机,采取各种手段和有效形式,大力向青少年宣传防震减灾法律法规知识,不断提高全社会防震减灾意识和能力。

四、工作计划

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规划,从2011年开始实施,到2015年结束。共分三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1年下半年)。认真学习领会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以市政府制定的“六五”普法规划为依据,结合实际,认真研究制定本单位“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规划、工作细则和具体措施,做好宣传发动工作的安排部署。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2年至2015年上半年)。依据本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按照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重点,加强领导,采取有效措施,有计划、有步骤地完成防震减灾法制宣传教育和普法依法治理各项工作,确保本规划得到全面贯彻落实。2013年,按照全市的统一安排部署,适时开展中期督导、检查等活动,2014 年至2015 年上半年,根据督导检查情况查漏补缺,进行整改。

(三)检查验收阶段(2015年下半年)。认真做好“六五”普法依法治理规划实施情况总结,查漏补缺,迎接市“六五”普法领导小组组织的检查验收。

五、组织领导和工作保障

(一)为确保“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顺利开展,市防震减灾局成立法制建设(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普法工作的领导,负责抓好规划的组织实施,建立年度工作汇报、定期工作督查等制度,做到精心组织、措施有力、督促到位,确保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落到实处。组长:陈光明,副组长:陈勇、谭林成员:徐执清、刘志航、胡筱秋、李林、顾鹏;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震害防御科,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具体履行对“六五”普法和法治创建工作的组织协调、检查指导、考核奖惩职能,李林兼任办公室主任(联络员)。

(二)每年要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把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经费列入预算,年初安排出法制宣传教育专项经费,保证工作正常开展。

(三)把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纳入目标管理,组织、协调抓好各项普法工作的落实,年初有安排,年终有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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