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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安排部署学习宣传《四川省防震减灾条例》

来源:雅安市防震减灾局 发布时间:2012-12-05 14:37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四川省防震减灾条例》已于5月31日由四川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通过, 10月1日正式施行。

    为做好《条例》的学习和宣传,为下一步贯彻实施《条例》奠定良好的基础,6月25日,雅安市防震减灾领导小组办公室和雅安市防震减灾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学习宣传<四川省防震减灾条例>的通知》,要求各县(区)人民政府、市防震减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认真学习宣传《条例》,防震减灾、宣传、发改、财政、公安、民政、住建、国土资源、交通运输、水利、卫生、教育等部门要准确理解和熟练掌握《条例》的相关规定,《通知》还要求相关单位采取行之有效的办法,通过各种媒体和途径广泛开展宣传活动,提高全社会对《条例》的知晓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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