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政  策
  • 规章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政府规范性文件
    • 部门规范性文件
  • 政府文件
  • 部门文件
  • 历史文件

雅安市召开学习贯彻《机关事务管理条例》工作会

来源:雅安市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 发布时间:2012-12-05 14:31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11月21日,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组织召开学习贯彻《机关事务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工作会议,学习《条例》并部署贯彻落实工作。四川省省直机关事务管理局常务副局长黎兵同志应邀出席会议并对《条例》进行宣讲,雅安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刘光远同志就贯彻落实《条例》作了要求,雅安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朱玉贵同志、省直机关事务管理局综合处副处长陈国忠同志出席会议,本次会议由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秘书长李向东同志主持。

黎兵副局长首先从《条例》出台的背景、《条例》的主要内容、实施《条例》的影响作用、对实施《条例》的建议等四个方面进行了讲解,他指出,随着依法治国方略的深入实施和法治政府建设的稳步推进,机关事务工作法治化问题日趋重要。《条例》作为规范机关事务工作的行政法规,顺应了人民群众降低行政成本、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的愿望,彰显了依法治国、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要求,是深化机关事务工作改革的重要指引,是建设节约型机关的重要举措,是机关事务管理依法行政的重要抓手。《条例》的颁布施行,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机关事务工作的高度重视,对于推动机关事务工作科学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黎兵副局长强调,贯彻落实《条例》,要抓紧制定和完善有关制度和配套办法,努力构建结构完整、内容全面、形式规范、层级分明的制度标准体系,提升机关事务管理科学化水平。要加强和改进公务用车、公务接待管理,扎实做好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切实提高政府集中采购质量和效率,严格控制楼堂馆所建设和论坛、庆典、节会活动,进一步降低差旅、会议、文件等一般性支出,大力推进信息工程共建共享,推动节约型机关建设。要以推进服务社会化为方向,深化后勤服务体制机制改革,进一步推进公务用车、公务接待服务改革。要统筹各类资源的配置和供给,为各部门提供标准一致、合理适度的保障资源和服务;加强上级对下级的业务指导;推进机关内部特别是集中办公区内部门机关事务的统一管理。要落实有关部门的责任分工,发挥社会舆论和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加强对机关运行经费、资产和服务管理的监督检查,做到用权受监督、违法必追究,提高机关事务管理部门依法行政水平。

光远副市长最后对所有参会单位提了四点要求。一要增强法律意识,提高贯彻实施《条例》的自觉性,牢固树立法律至上、规则至上的理念,自觉遵守和严格执行《条例》;增强主体意识,提高贯彻实施《条例》的主动性,认真履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求真务实地做好贯彻实施工作;二要严格按照《条例》要求,特别是使用财政资金的各部门,要落实好本部门的机关事务集中管理工作,按照政务和事务分开的原则,确定一个内设机构或能够承担管理职能的专门机构对本部门的机关事务工作进行集中统一管理,健全内部管理制度,规范机关事务管理;三要建立机关事务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发改、财政、国土、住建、编办、审计、监察、法制办、机关事务管理等部门要按《条例》对公共机构运行的经费、公共机构节能、公务用车、后勤服务、机关资产和政府采购、公务接待等工作实行定期检查、公开、考核。四要科学制定本地区、本部门机关事务管理改革发展规划,明确目标任务、工作措施和责任分工,扎扎实实地贯彻实施好《条例》。

市级相关部门、县(区)人民政府、法制办、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公车治理及公共机构节能相关部门负责人100余人参加了本次会议。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主办: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电子政务科  

政府网站标识码5118000022    川公网安备51180202511865    蜀ICP备1302130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