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提出“文化强国”和省委九届九次全会提出“文化强省”的目标后,雅安市委、市政府立足雅安实际,提出了把雅安建设成为国际化区域性生态城市、建设以生态文明为显著特征的文化强市、推进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目标和要求,以文化建设为切入点,大力推动文化产业与经济的融合,全面带动城市、环境、产业、社会和公民素质的提升,提高城市综合竞争力。为进一步推动文化产业的发展,市政府研究并出台了《雅安市加快发展以生态文明为显著特征的文化产业若干政策措施》(雅府发〔2012〕48号)文件,在财政、工商、土地、金融等方面提供一系列优惠政策,为建设国际化区域性生态城市奠定了坚实基础。
一、结合雅安实际提出的各项政策措施
(一)财政扶持政策方面:首先明确了我市每年2000万元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资金中不低于1000万元作为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并视财政收入增长状况逐步完善专项资金增长机制。同时建立了我市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补充机制,补充来源包括:国有及国有控股文化企业及社会各界对文化产业的捐赠,都将纳入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
(二)工商优惠政策方面:结合我市实际经济发展情况,放宽了文化企业集团公司的设立相关条件。一是在市级以上登记机关登记的文化企业组建集团,母公司注册资本(金)放宽至1000万元人民币,母子公司合计注册资本(金)放宽至2000万元人民币,控股子公司由5家放宽至3家;二是放宽文化企业注册资本(金)条件。除法律、法规和规章另有规定外,一般性文化公司注册资本(金)可降低至3万元人民币;三是放宽出资方式和出资比例。支持企业并购重组做大做强。鼓励民营企业、外资企业(《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禁止的除外)参与文化事业单位和国有、集体文化企业改革,并享受国企优惠政策和外资企业待遇。支持公司债权转股权登记。企业增加注册资本,变更时,增资部分现金不受30%的限制。
(三)土地优惠政策方面:凡列入我市制定的优先发展产业目录,且用地集约的文化产业项目,尤其是重点文化产业园区项目,以出让方式供地的,综合考虑土地取得费、土地前期开发成本和按规定应收取的相关费用,采取评估方式确定出让土地的最优价格。一次性付清土地出让金确有困难的,经市政府批准,可实行分期付款,但首期付款不得低于应交纳总额的50%,全部成交价款一年内付清。符合划拨供地目录,以划拨方式供地的,按项目占用土地的成本价格(如国有收购土地成本、集体土地征收成本等)确定划拨土地价格。
(四)人才政策方面:根据我市文化产业发展需求,对文化人才需求的数量、结构、层次等拟定计划,引进和培养一批高层次、高技能、通晓市场规则和熟悉现代管理的高级文化人才。一是遵循文化人才成长规律,优化文化人才创业环境,健全人才使用、流动、激励、保障机制,采取签约、项目合作、知识产权入股等多种形式集聚文化人才;二是采取多种形式不定期选调一批与文化产业相关的公务员、文化研究人才和经营管理人员到上级文化部门和文化产业发达地区学习培训;依托川农大、雅职院等各类院校、科研院所和社会培训机构,发展多层次、多类型的文化职业教育,建立文化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机制,系统地进行文化人才培养;三是支持川农大、雅职院等各类高等院校开设文化产业类专业学科,培养专业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