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雅安市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纲要(2011-2015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八日
雅安市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纲要
(2011-2015年)
为贯彻落实《中共雅安市委雅安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雅委发〔2009〕11号)精神,加快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改善残疾人生产生活状况,推动我市残疾人事业更好更快发展,依据《四川省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纲要(2011-2015年)》和《雅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2011-2015年)》,编制本规划。
一、“十一五”规划执行情况和“十二五”面临的形势
“十一五”以来,我市残疾人事业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和省残联指导下,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发扬“挑战极限、勇创一流”的雅安精神,坚持一手抓抗震救灾和恢复重建,一手抓事业发展,取得了显著成效和巨大进步,使我市残疾人事业得到了很大发展,残疾人生活水平得到了很大提高,为推进我市加快建设灾后美好新家园、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全市有1.3 万残疾人得到康复服务,城乡就业残疾人达到2.6万,1.4 万残疾人享受了最低生活保障,2.1万残疾人参加了社会养老保险,3.7万残疾人享受了基本医疗保障,近5万残疾人得到了不同形式的社会救助,0.22万残疾人的住房条件得到了有效改善。
但是,由于我市是经济欠发达地区,经费投入不足,基础较为薄弱,残疾人事业滞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残疾人特惠政策体系不够健全,残疾人实现合法权益的制度性保障有待进一步完善;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残疾人服务机构需要进一步健全完善,服务能力和质量需要进一步提高;残疾人在康复、教育、就业、扶贫、社会保障、文化生活、权益维护等方面共享社会文明进步成果的情况与社会平均水平尚有一定差距。
当前,我市残疾人事业面临难得的机遇。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先后出台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等一系列方针政策,为残疾人事业发展指明了方向。市委、市政府提出了建立国际化区域性生态城市,加快全市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为残疾人事业发展提供了较好的物质基础;第二轮西部大开发、扩大内需、灾区发展振兴、国家加大民生投入、省残联提出的“量体裁衣”式个性化服务等,为残疾人事业发展提供了历史机遇;“十一五”期间我市残疾人事业发展为“十二五”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二、“十二五”指导思想、指导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高举人道主义旗帜,坚持科学发展观,以“两个体系”建设为主线,以“量体裁衣”式个性化服务为抓手,全面推进残疾人组织、维权、康复、教育、就业、扶贫、社会保障、宣传文体、无障碍实施建设等工作,努力实现我市残疾人事业更好更快发展。
(二)指导原则。
1.抓住机遇,加快发展。牢牢抓住重大发展机遇,加大投入,加快发展,讲求实效,促进残疾人事业的跨越式发展,努力缩小残疾人生活水平与社会平均水平的差距。
2.政府主导,共同参与。各县(区)政府应将残疾人工作纳入政府工作大局,充分发挥各相关部门、单位在协同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方面的作用,支持残联依照法律、法规开展工作,全面参与残疾人事业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动员社会各界广泛参与、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
3.统筹兼顾,分类指导。政策、资金、项目向基层倾斜,加大支持力度,夯实基层基础,促进城乡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均衡发展。
4.立足基层,面向群众。切实增强基层为残疾人服务的能力,面向残疾人开展“量体裁衣”式个性服务,有效满足残疾人特殊性、多样性、类别化的服务需求。
5.健全制度,依法发展。大力加强残疾人保障制度建设,完善维护残疾人权益的法规政策,促进残疾人事业持续健康。
6.全面覆盖,特殊优惠。坚持一般性制度安排与专项制度安排相结合,坚持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将“两个体系”纳入全市基本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体系,并予以优先发展。
(三)发展目标。
总体目标:到“十二五”末,全市残疾人生活水平总体达到小康,“两个体系”基本构架建立,“量体裁衣”式个性化服务全面推行,全市残疾人工作达到全省中等水平。
具体目标:
1.建成“两个体系”建设的基本框架,保障水平和服务能力显著提高。
2.全面推行“量体裁衣”式个性化服务,大幅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有效满足残疾人普惠性、特殊性、实用性、个性化的服务需求。
3.残疾人生活总体达到小康,残疾人生存和发展状况得到显著改善。
4.加大县(区)残疾人服务设施建设,使县级以上残疾人服务设施、服务机构、服务能力能够满足残疾人事业发展需求。
5.全面提升基层残疾人组织规范化建设水平,形成“机构健全规范,队伍稳定实干,服务功能完善”的工作格局。
三、“十二五”时期的主要任务和措施
(一)社会保障。
主要任务:
──初步建立以社会救助为底线、社会保险为基础、特殊福利为补充的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
──城镇残疾职工普遍参加各类社会保险,城乡残疾人居民参加各类社会保险普遍获得优惠扶助。
──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按分类施保原则实现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应保尽保”,普遍获得特殊补助和困难补助,及时得到救济救助。
──示范和骨干托养服务机构、基层日间照料机构、居家托养服务同步发展,初步建立残疾人托养服务体系基本框架。
政策措施:
1.坚持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相结合,重点保障与特殊扶助相结合,一般性制度安排与专项制度安排相结合的原则,建立残疾人社会救助、社会保险、社会福利等社会保障体系。
2.巩固残疾人最低生活保障“应保尽保”成果,确保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全部纳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各级政府对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后生活仍有特别困难的残疾人家庭,采取其他措施保障其基本生活。
3.探索和实践城乡困难残疾人基本生活专项补贴制度,对困难残疾人实现最低生活保障和专项生活补贴相结合,改善和提高困难残疾人基本生活水平。
4.将低收入残疾人纳入各项社会救助体系,确保因病、因灾等突发性特殊原因造成生活困难的残疾人能够及时得到有效救助。
5.用人单位依法为残疾职工缴纳各种社会保险费,支持企业为残疾职工办理养老保险,基本医疗和补充医疗保险;鼓励非全日制就业和个体就业残疾人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实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县(区)全部落实对重度残疾人参保代缴最低标准养老保险费的政策。
6.推进残疾人托养服务政府补贴制。建立残疾人居家托养护理补贴制度,逐步推进残疾人日间照料和寄宿托养的政府补贴制度。
7.保障城乡低收入残疾人家庭基本住房。落实保障性住房政策,将符合条件的城乡低收入残疾人家庭全部纳入政策保障性住房建设实施范围,给予重点解决。实施中央彩票公益金“阳光安居”工程,重点解决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户和无房户的住房困难,全面提升残疾人家庭的整体生活水平。
(二)“量体裁衣”式个性化服务。
主要任务:
──全面推进为残疾人提供“量体裁衣”式个性化服务体系建设,大幅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有效满足残疾人普惠性、特殊性、实用性、个性化的服务需求。力争到2012年,全市已办证残疾人全部录入“量体裁衣”式个性化服务网络系统;到2015年,全市持证残疾人全部实行个性化服务。
政策措施:
1.大力加强乡镇(街道)、村(社区)基层残疾人组织服务能力建设,为“量体裁衣”式个性化服务提供组织保障。
2.全面组织开展入户调研,掌握残疾人真实需求;充分挖掘残疾人潜能,落实各项政策,结合残疾人实际需求,为残疾人量身定做管用的个性化服务方案;争取多种方式,落实“量服”方案,使残疾人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得到有效解决,最大限度地使残疾人得到更多的保障和服务。
(三)康复和残疾预防。
主要任务:
──完善康复服务网络,加强康复机构建设,加快康复专业人才培养,初步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目标。
──普遍开展社区康复服务,帮助0.5 万残疾人得到不同程度的康复服务。
──组织供应 0.3 万件各类辅助器具,让有需求的残疾人普遍适配辅助器具。
──实施重点康复工程,为1050名贫困家庭0-12岁脑瘫儿童开展康复手术、康复训练、辅具适配,为30名重度聋儿植入人工耳蜗,进行语言康复训练。
政策措施:
1.落实和完善残疾人参加城乡基本医疗保障有关补贴政策,对贫困残疾人个人出资部分由各级政府在公共财政中安排资金给予适当补贴。将残疾人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城乡基本医疗报销范围,加大医疗康复报销比例,确保2015年全市残疾人人人享有基本的康复医疗服务。
2.形成以市残疾人康复中心为龙头,市、县(区)康复中心为依托,与社区康复紧密衔接的康复服务网络。积极争取政府投入,建设一批标准化的、面向社区的专业性康复服务机构。加大民办康复机构扶持力度,制定落实民办康复服务机构扶持办法,引导社会力量兴办残疾人康复服务机构。
3.建立健全残疾预防和控制网络,形成科学有效的预防机制。建立由卫生防疫部门、社会组织、家庭、个人组成的四级预防体系及信息管理系统,开展残疾预防与控制工作,大力控制残疾发生发展。
4.实施致残人员个性化康复服务项目、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项目、白内障复明项目、聋儿语训项目、精神病患者“社会化、综合性、开放式”康复项目等重点康复工程,着力引导残疾人参与社会活动,提高适应工作生活能力。
5.在有条件的县(区)开展规范化的社区康复服务。推进康复进社区、服务到家庭活动,重点加强社区、农村等基层康复机构建设。建立残疾人评估与转介系统,逐步建立专业骨干康复机构和社区康复机构之间的转介制度,为全市残疾人提供基本社区康复服务。
6.规划培育一批辅助器具服务机构,加强各地辅助器具服务机构的规范化建设,开展基本辅助器具的免费配送服务,加大个性化适配服务的工作力度。
(四)特殊教育。
主要任务:
完善残疾人教育保障体系。
──残疾人教育投入和对残疾学生资助力度不断加大,政策体系进一步完善,加强特教学校管理,确保特教教师整体素质不断提高。
──基本普及残疾儿童学前一年教育,有条件的县(区)基本普及学前两到三年教育,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不断提高,达到85%以上,积极发展残疾人高中阶段教育和职业教育。
政策措施:
1.制定我市特殊教育发展规划和措施,促进特殊教育政策法规进一步完善。建立、完善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的残疾人教育体系,健全特殊教育保障机制,提高残疾人受教育水平。
2.贯彻落实国家《中西部地区特教学校建设规划》,加强特教学校的管理和经费保障。建立未入学残疾儿童少年统计制度,动员和组织农村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在义务教育“两免一补”基础上,针对残疾学生特殊需求,增加补助项目,提高补助标准。建立和完善随班就读支持保障体系,动员社会力量开展扶残助学活动,鼓励和引导志愿者开展残疾人社区教育、送教上门等服务。
3.基本普及残疾儿童学前一年教育,有条件的县(区)基本普及学前两到三年教育。各县(区)政府将残疾儿童学前教育纳入地方学前教育整体规划和“三年行动计划”。鼓励和支持幼儿园、特教学校、残疾儿童康复机构和福利机构等实施残疾儿童学前教育,并根据城乡不同特点,开展灵活多样的教育活动。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儿童接受普惠制学前教育,逐步建立残疾儿童学前教育资助制度。
4.鼓励有条件的县(区)兴办残疾人高中阶段教育,并逐步实施残疾学生免费高中阶段教育。
5.以需求为导向,把学习文化与学习生产知识、学习实用技术结合起来,因地制宜,灵活多样地开展扫除残疾人青壮年文盲工作。
6.有计划地培养各级残疾人教育师资和专业技术人员,落实并不断提高特教工作者待遇,从事特殊教育的老师享受国家规定的特殊教育津贴。
7.加强对残疾人教育工作的统筹力度,把残疾人教育纳入全市教育发展整体规划,并将特殊教育列入教育督导内容,并开展专项督导检查。将残疾人教育列入各级政府教育绩效考核内容。
(五)就业。
主要任务:
──进一步完善残疾人就业促进和就业保护政策法规体系。
──积极开拓就业渠道,稳定和扩大残疾人就业,城镇新增残疾人就业1800名,农村残疾人稳定就业2.2万人。
──抓好残疾人就业服务工作,确保有就业需求的各类残疾人普遍得到就业援助和职业技能培训,加强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
政策措施:
1.规范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措施。严格按照《雅安市残疾人就业条例实施办法》,加大残疾人保障金征收力度并完善管理使用办法,完善残疾人集中就业单位税收优惠政策。
2.实施残疾人就业扶助工程。落实按比例就业政策,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带头安置残疾人。研究制定采取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试用见习补贴、免费岗位支持服务,落实税收优惠等方式,鼓励用人单位按比例或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
把公益性岗位就业作为促进残疾人就业新的增长点,各级政府开发的公益性岗位,应优先安排残疾人就业,筹集资金落实公益性岗位就业残疾人的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
通过资金扶持、社会保险补贴、税费减免等措施,扶持残疾人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社区服务业、贸易市场商铺摊位、社区书报亭、电话亭等服务岗位要优先优惠安排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支持社区轻度残疾人照料服务重度残疾人,从事残疾人家庭服务业。探索残疾人集中就业多元化发展模式,加大福利企业、盲人按摩机构扶持力度。
3.健全残疾人就业服务网络。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基层劳动就业社会公共服务平台免费为残疾人提供就业服务,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专项活动为残疾人提供专门服务,积极引导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为残疾人提供高效服务。加强劳动保障力度,消除残疾人就业歧视,维护残疾人公平就业权利。
4.加强残疾人职业教育培训,提高残疾人文化素质和技能素质。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要统筹利用各种培训资源,面向城乡各类有就业愿望和培训需求的残疾人,开展多形式、多层次的就业技能培训,重点开展订单式培训、定向培训、定岗培训、创业培训和农村生产实用技术培训。
(六)扶贫。
主要任务:
──扶持0.54万农村贫困残疾人增加收入,改善生活状况。
──帮助0.45万农村贫困残疾人接受实用技术培训。
──建立农村残疾人扶贫基地,带动贫困残疾人脱贫。
──改善500户农村残疾人家庭居住条件。
──加快推进城乡无障碍建设与改造,积极开展残疾家庭无障碍改造,为500户残疾人家庭提供改造补贴。
政策措施:
1.认真贯彻执行全市农村扶贫开发规划,将残疾人扶贫各项工作纳入其中并进行严格的目标责任制管理。各级政府实施的各种扶贫和强农惠农优惠政策优先落实到符合条件的农村贫困残疾人,社会保障资金和民生项目资金优先向农村贫困残疾人倾斜。
2.研究制定农村残疾人扶贫开发规划,建立残疾人专项扶贫资金,实施残疾人专项扶贫,扶持0.54万农村贫困残疾人增加收入,改善500户农村残疾人家庭居住条件。
3.开展农村低保和扶贫开发“两项制度”有效衔接,确保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实现“应保尽保”和“应扶尽扶”。
4.实施康复扶贫贷款贴息项目。项目贷款贴息重点支持中小型农村产业化项目和残疾人扶贫基地等规模化发展型经济实体,注重扶持带动贫困残疾人的数量和扶持效果;到户贷款贴息重点支持能人大户、产业化农业、手工业等适合贫困残疾人快速增收的个体经济。金融部门要针对贫困残疾人信贷能力不足的实际困难,调整和健全信贷规定,简化贷款程序,并积极开发适合贫困残疾人需求的特殊信贷产品。
5.开展农村贫困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帮助0.45万农村贫困残疾人接受实用技术培训。根据残疾人的特殊需求和特殊困难,开展不同类别、不同层次的实用技术培训,确保每个贫困残疾人家庭至少1名成员掌握1至2门实用技术。各地对培训后的贫困残疾人给予资金、物资、技术等扶持,并实行跟踪服务,确保其尽快实现增收脱贫。
6.积极推进扶持残疾人扶贫基地建设,有条件的县(区)要建成1-2个农村残疾人扶贫基地,充分发挥扶贫基地的示范带动作用。
7.加快推进与残疾人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住宅、社区、学校、福利机构、公共服务场所和设施的无障碍建设和改造。将无障碍建设纳入新农村和城镇化建设内容。
(七)托养。
主要任务:
──残疾人托养服务制度化、规范化、专业化建设取得实效。
──实施“阳光家园”计划,为0.15万名残疾人提供托养服务补贴。
政策措施:
1.坚持政府主导,将托养服务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纳入公共服务体系,作为改善残疾人生活状况的民生工程,统筹安排,同步实施。
2.以就业年龄段无业的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为重点对象开展摸底调查,摸清相关类别残疾人对寄宿托养、日间照料、居家安养等不同形式的托养服务需求并进行建档立卡。
3.大力支持发展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有条件的县(区)逐步建立公办的示范骨干型托养服务机构,引导和支持其他社会组织和个人兴办非营利性的托养服务机构。充分利用县(区)级残联综合服务设施,搭建残疾人日间照料服务平台,并积极向社区(村)延伸。
(八)文化。
主要任务:
──将残疾人文化纳入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促进残疾人文化事业快速发展。
──丰富残疾人文化生活,满足广大残疾人的精神文化需求。
政策措施:
1.将残疾人纳入公共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等国家重点公共文化服务项目中,进一步加大对残疾人文化事业的扶持力度,不断提高残疾人公共文化服务水平,更好地保障残疾人享有基本文化服务的权益。
2.办好残疾人图书馆、阅览室,开展残疾人读书活动。加强公共文化活动场所和设施无障碍建设,为残疾人参加社会文化活动提供无障碍服务。
3.鼓励残疾人参加公共文化活动,推进基层残疾人群众文化活动开展,丰富残疾人精神文化生活,提高残疾人参与公共文化生活的能力。动员公共文化机构和文艺工作者开展针对残疾人的“文化助残”活动。在城乡社区实施“文化进社区”项目,使残疾人在生活的社区就能享受文化生活服务。
(九)体育。
主要任务:
──加强残疾人体育工作,促进残疾人身心康复,提高参与能力,提升和改善残疾人的生活质量。
──促进残疾人竞技体育发展,努力提升我市残疾人竞技体育水平。
政策措施:
1.把残疾人体育纳入全民健身计划。公众体育设施免费对残疾人开放,为残疾人参加体育健身提供优惠、方便的服务。推广适合残疾人身心特点的健身康复体育项目,在社区和特殊教育学校、康复机构、托养等残疾人相对集中的基层单位广泛开展群众性体育健身活动。培养残疾人社会体育指导人员,实施“全民健身助残工程”,为基层残疾人体育活动场所配置适合的器材器械。
2.遵循残疾人体育发展规律,适应残疾人体育事业发展需要,科学制定我市残疾人竞技体育发展规划,努力提高残疾人竞技体育水平,积极选拔和培养残疾人体育人才,组团参加各类残疾人体育运动会,提升影响力。
3.体育彩票公益金地方留存部分按不低于5%的比例投入发展残疾人体育事业,把残疾人体育技能训练纳入职业培训范畴,拓宽残疾人体育事业发展经费投入渠道。
4.建立残疾人体育激励机制,完善残疾人体育比赛获奖奖励办法,对在国际国内重大残疾人体育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的残疾人运动员、教练员、工作人员进行表彰和奖励。
(十)维权。
主要任务:
──完善残疾人事业法律法规政策体系,加强残疾人法制宣传,促进残疾人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完善残疾人维权机制,加强残疾人信访机制建设,深入开展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
──加强残疾人事业理论政策研究,继续做好残疾人状况监测工作,开发利用监测数据,为决策服务。
政策措施:
1.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雅委发〔2009〕11号)要求,建立健全残疾人事业法律法规体系,针对残疾人特殊需求和特殊困难制定政策措施。广泛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宣传和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确保相关政策法规落到实处,提升残疾人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和水平。加强基层残联维权工作者开展法制教育培训,提高服务能力和质量。
2.完善残疾人法律援助协调机制。妥善解决残疾人维权机构和编制问题,建立残疾人维权志愿者服务平台,增强残疾人维权工作力量,疏通残疾人法律援助渠道,推进残疾人法律援助无障碍和法律援助流程一体化。
3.将残疾人信访工作纳入政府信访工作和残疾人事业发展大局,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促进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畅通信访渠道,引导残疾人通过合适的渠道合法合理表达利益诉求。加大残疾人重大侵权信访案件调处力度,严厉打击侵害残疾人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旗帜鲜明的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
4.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做好残疾人理论研究工作,为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提供理论支持。
(十一)基础设施和组织建设。
主要任务:
──全市至少建成一个残疾人服务设施。
──加强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和农村残疾人工作,提高基层为残疾人服务的能力。
──充分发挥残疾人专门协会作用。
政策措施:
1.加强残疾人服务设施统筹规划,重点推进残疾人康复中心、托养机构、综合服务设施等方面基础设施建设。积极争取政府投入,市级建成不少于5000平方米、县(区)不少于3000平方米的残疾人服务设施,已建成的县(区)要加强管理,切实发挥其功能作用。
2.强化残联组织和效能建设。完善县(区)级残联机构设置,配备适应工作需要的人员编制;加强与残疾人的血肉联系,切实履行职能;掌握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的基本情况和基础数据,全面推进为残疾人提供“量体裁衣”式个性化服务体系建设;做好第二代残疾人证核发管理工作。
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按照“机构健全规范、队伍稳定实干、服务功能完善”的总体要求,建立健全乡镇(街道)、村(社区)残疾人组织,实现农村基层残疾人组织全覆盖。加强残疾人专职委员教育培训工作,加大基层残疾人组织的工作经费投入,改善工作条件,逐步提高待遇补贴标准,为基层残疾人工作提供组织和人才保障。
3.建立残疾人专门协会组织,切实保证人员、场地、经费三落实,发挥协会“代表、服务、维权”职能。
4.加强对残联干部管理和教育,深入开展“人道、廉洁、服务、奉献”残疾人工作者职业道德教育,完善和改进残联干部选拔、培养、考核、辞退制度,建立能进能出,能上能下的现代人事管理机制,积极营造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环境。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不拘一格选拔残疾人干部、年轻干部、高知识层次干部及有基层工作经验的干部充实到残联工作。
5.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发展壮大助残志愿者队伍,促进志愿助残服务的日常化、专业化、长效化。
四、规划实施保障与监测
为确保完成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各县(区)政府和各级有关部门要健全机制,加强统筹,周密部署,认真组织实施。各县(区)政府要根据本规划,结合当地实际,制定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
(一)规划实施保障。
1.建立完善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政府责任机制。明确政府各职能部门在残疾人事业发展中的职责,建立相应的责任体系和责任追究制度。
2.建立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的残疾人工作领导体制。将发展残疾人事业纳入对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的目标管理,加大督促检查力度,确保各项目标任务完成。
3.建立完善残疾人事业发展的资金保障机制。各级政府逐步加大对残疾人事业的经费投入,建立稳定增长的残疾人事业经费保障机制。鼓励社会各界以多种形式捐助残疾人事业,建立多元化的筹资机制。地方各级社会福利彩票公益金本级留存部分按照不低于10%的比例用于发展残疾人事业。
4.鼓励探索创新,加强督促检查。鼓励各地积极探索,勇于创新,创造性地实施本规划。对各地在实施“十二五”规划中好的做法、经验,要及时总结,积极推广。
(二)规划监测与评估。
根据本规划的目标体系建立信息反馈系统,定期检查规划的执行情况。各县(区)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对“十二五”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监测评估、跟踪检查、绩效考核和信息公开。
1.分领域、分级别评估。根据不同残疾人工作领域的进展情况,组织开展各个领域和各级执行进度的评估。
2.建立规划实施定期报告制度。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各成员单位每年定期向残疾人工作委员会报告实施本规划情况,并将残疾人事业相关指标纳入部门常规统计和调查统计。
3.中期检查。在实施规划中期,评价规划执行情况,研究解决规划执行中的困难和问题。
4.末期评价。总结本规划实施情况,为编制“十三五”规划打好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