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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雅安市纪委办公室 雅安市监察局办公室关于创建四川省文明城市责任分工的实施方案

来源:雅安市监察局 发布时间:2012-09-21 10:01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中共雅安市纪委办公室 雅安市监察局办公室

关于创建四川省文明城市责任分工的实施方案

 

为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任务,推进相关工作任务的全面落实,经研究,特制定雅安市纪委监察局《关于创建四川省文明城市责任分工的实施方案》。

一、深入学习宣传、强化思想认识

组织委局机关全体职工认真学习《四川省文明城市考核测评细则(2011年版)》的相关内容和要求,深刻认识开展四川省文明城市创建对于进一步提高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更好地推进我市科学发展,奋进跨越,建设国际化区域性生态城市所具有的重要意义。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目标,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切实推进所牵头和负责的考核测评目标全面完成。

二、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

成立雅安市纪委监察局落实创建四川省文明城市责任分工领导小组,负责对委局创建工作的统一组织领导。组长由市纪委副书记蔡军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市纪委常委刘雪松同志、市监察局副局长袁世华同志担任,市纪委监察局办公室、监察综合室、行政效能室、党风廉政室、宣教室、纪检监察室、信访室、纠风工作室、招监办、执法室等有关负责人任成员。

三、明确工作目标、落实职责分工

(一)工作目标

按照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印发〈雅安市创建四川省文明城市任务分工〉的通知》(雅委办[2011]49号)的分工安排,市纪委监察局牵头负责的工作主要有以下几项:

1、党风廉政和反腐败教育工作经常化,制度化。

2、实行决策责任制、决策过错责任追究制,群众对反腐倡廉工作的满意度80%以上。

3、建立政务公开制度,建立政风、行风评议制度,政府部门办事程序公开,服务规范、高效;及时处理有关违规行为的投诉。

4、建立党政领导接待群众来访制度,有为市民服务的热线电话等联系方式。

5、群众对党政机关行政效能的满意度80%以上。

6、行风满意度80%以上。

(二)职责分工

1、深入开展《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学习宣传活动及以案说纪教育活动,认真落实党内监督各项制度和中央《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的意见》,加强对领导干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职责及廉洁从政情况的监督,促使领导干部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牵头科室:党风廉政室;协办科室:宣教室)

2、积极督促各地、各部门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坚决惩治和预防腐败,坚决查办违纪违法案件。提高群众对反腐倡廉工作的满意度。(牵头科室:党风廉政室;协办科室:纪检监察室、招监办)

3、纪检、监察部门及时处理有关违规行政的投诉。向社会公布行政投诉电话,落实专人值守,认真受理行政投诉,做到“有诉必接、有接必查、有查必果”,确保“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结果”。对在建设国际化区域性生态城市和创建文明城市中有关违规行政行为的投诉,一经查实,严肃处理。(牵头科室:行政效能室;协办科室:信访室、纠风工作室)

4、建立党政领导接待群众来访制度。加大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宣传力度,进一步扩大群众对“12388信访举报投诉电话和全国纪检监察举报网站( www.12388.gov.cn)等信访渠道的知晓面,使群众“信访有门,诉求有道”。(责任科室:信访室)

5、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和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监察,推进机关行政效能工作,优化政务服务环境,拓宽行政效投诉渠道,及时办理群众诉求。进一步加强效能监察,强化对行政效率、效果、效益情况的监督,加大庸、懒、散问题的治理力度,以治庸提能力,以治懒提效率,以治散正风气,严肃查处行政乱作为、不作为、慢作为行为。加大行政效能电子监察工作力度,拓展电子监察范围,加强对各级政务服务中心监督检查,促进窗口部门规范、高效服务,确保群众对党政机关行政效能满意度提高。(责任科室:行政效能室)

6、进一步加强对行业部门政风行风建设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和检查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要求,对具有执法权、审批权、管理权的部门和单位,与群众生产生活关系密切的基层站所、窗口服务行业和学校、医院进行重点评议,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注重评议结果的运用,着实提高行业风气的满意度。(责任科室:纠风工作室)

7、负责协调做好纪委监察局落实四川省文明城市创建责任分工领导小组的后勤保障工作,协助做好相关会务、信息报送、资料收集归档及对外的联络工作。(牵头科室:监察综合室)

四、强化工作措施、确保创建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一)加强督促检查。各相关科室要在委局领导小组的安排部署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把落实创建四川省文明城市责任分工同市纪委、监察局日常工作安排有机结合起来,及时发现、研究、协调解决创建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督导创建工作取得实效。同时,注重协同配合,强化督促检查,加大督查督办和巡查抽查力度,形成推进工作的强大合力。

(二)强化案件查办。始终保持查办案件的强劲势头,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贪污贿赂、失职渎职案件,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中的违纪违法典型案件等。进一步强化信访举报、案件审理和案件监督管理工作,健全腐败案件及时揭露、发现、查处机制,建立科学办案工作考核评价、线索管理、协作配合等制度。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

(三)严格行政问责。进一步加强效能监察工作,强化对行政效率、效果、效益情况的监督,加大庸、懒、散问题的治理力度,以治庸提能力,以治懒提效率,以治散正风气,严肃查处行政乱作为、不作为、慢作为行为。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和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监察,突出抓好落实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效能监察,切实加大问责追究力度,对由于不认真履行职责分工、推诿扯皮、效率低下,给文明城市创建工作造成扣分或不良后果的单位和个人,严肃责任追究。

(四)加强信息反馈。各相关牵头、协办科室在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中,要加强信息沟通,及时反馈创建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在全市推广。

 

 

                              中共雅安市纪委办公室雅安市监察局办公室

                                2012年1月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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