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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雅安市纪委办公室 关于印发《2012—2016年全市纪检监察干部教育培训规划》的通知

来源:市纪委监委机关 发布时间:2012-09-18 11:26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各县(区)纪委、监察局:

      《2012—2016年全市纪检监察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已经市纪委常委会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中共雅安市纪委办公室

                                                                      2012年6月27日

2012—2016年全市纪检监察干部教育培训规划

加强纪检监察干部教育培训,是打造学习型干部、建设马克思主义学习型政党的战略要求,是增强纪检监察干部综合素质、建设一流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重要举措,是保证反腐倡廉建设各项任务落实,推动我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上水平的客观需要。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涉及的领域越来越多,范围越来越广,工作专业化程度和科学化水平越来越高,对纪检监察干部的履职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必须加大纪检监察干部教育培训的力度、广度和深度,进一步提高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适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要求。为科学谋划、统筹推进纪检监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根据中央《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2010—2020年干部教育培训改革纲要》、省《2012—2016年全省纪检监察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和中央纪委监察部、省纪委监察厅、市委市政府的相关部署,结合我市纪检监察队伍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推进马克思主义学习型政党建设,紧密结合反腐倡廉建设实际,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省第十次党代会和市第三次党代会精神,坚持把纪检监察干部教育培训作为一项先导性、基础性、战略性工程,以强化综合素质和执纪能力为重点,以提高教育培训质量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分层分类实施全覆盖、多渠道、高质量的教育培训,努力造就一支业务精通、忠诚可靠、服务人民、刚正不阿、秉公执纪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为深入推进全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供坚强的思想保证、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

(二)基本原则

——统筹兼顾、服务大局。紧扣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把纪检监察干部教育培训融入反腐倡廉建设全局中,把重要形势任务、重大决策部署贯彻到纪检监察干部教育培训之中,统筹党性教育与业务教育,不断增强教育培训的全面性。

——以人为本、按需施教。突出干部在学习培训中的主体地位,针对不同层次、不同岗位、不同职位纪检监察干部的成不断提高教育培训的针对性。

——联系实际、学以致用。紧密结合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际,确定培训重点、设置培训内容、安排培训班次,推动培训成果的转化运用,着眼于研究纪检监察业务中的新情况新问题,着眼于解决反腐倡廉建设中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着眼于将培训成果转化为谋划工作的思路、促进工作的措施、解决难题的本领,不断提高教育培训的实效性。

——全员培训、分级负责。面向全体纪检监察干部,建立健全分级负责、分类实施与跨级调训相结合的培训体系,实施全覆盖、多手段、高质量的培训。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加大教育培训力度,不断提高教育培训的系统性。

——与时俱进、改革创新。适应形势任务的发展变化,把握干部教育培训规律,更新理念,改进方式,拓宽渠道,整合资源,健全机制,不断提高教育培训的科学性。

(三)总体目标

——全面开展教育培训。在加强经常性教育的基础上,采取多种培训方式,在五年内对全市纪检监察干部至少轮训一遍,全市纪检监察干部参加培训时间累计应达到一个月以上。通过教育培训,不断增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使全市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做到对党和国家无限忠诚、对腐败分子和消极腐败现象坚决斗争,对广大干部和群众关心爱护、对自己和亲属严格要求。

——逐步建立信息化培训平台。充分发挥现代信息技术作用,打造一个高效兼容的信息化培训平台,通过网络培训、远程教育和在线学习等方式提高干部培训的覆盖面和资源利用率。

——全面提高干部素质。通过教育培训,全市纪检监察干部理想信念进一步坚定,党性修养进一步增强,理论素养、业务素质、工作能力进一步提高,“党的忠诚卫士、群众贴心人”的良好形象进一步树立。

二、主要内容

(一)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坚持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武装纪检监察干部头脑,深入开展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等理论的学习,加强中央、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反腐倡廉建设理论的学习培训,以提高纪检监察干部准确把握形势、主动服务大局的素质和能力。

(二)党性修养职业道德。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和党的宗旨、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增强党的意识、宗旨意识、执政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加强纪检监察干部职业道德规范的教育,不断强化政治观念、大局观念、责任观念、群众观念和自律观念,提高纪检监察干部讲党性、重品行、守纪律、作表率的素质和能力。

(三)法律法规纪律规范。加强对国家基本法律、党内基础性法规、反腐倡廉重要法规制度的教育培训,重点培训《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行政监察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中国共产党章程》、《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等党内法规,以及2013--2017年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规划等制度规定,增强纪检监察干部法纪观念和自我约束力,提高纪检监察干部全面掌握、正确运用法律法规的素质和能力。

(四)纪检监察业务知识。开展纪检监察基本理论、业务知识、工作流程、业务技能等方面的培训。根据不同类别纪检监察岗位的需要,有针对性地开展与本职岗位相关的学科知识、专业技能和制度规范培训,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精通业务技能、胜任本职工作的素质和能力。

(五)综合知识技能技巧。强化有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人文社科理论、高新科技特别是信息技术等方面知识技能的教育培训,注重开展心理素质、处置突发事件等方面的培训,大力培养熟悉经济、政治、社会、文化和党的建设多方面工作,适应新形势新任务需要的复合型、创新型人才,提高纪检监察干部适应时代发展和多岗位需要、不断开拓进取的素质和能力。

 三、培训对象

(一)纪检监察领导干部。强化中心组学习、集中培训和专题研讨,重点加强纪检监察领导干部思想政治素质和把握全局、科学决策、开拓创新、应对复杂局面能力等方面的培训。配合省纪委监察厅抓好对县(区)纪委书记开展的集中培训和对市纪委、监察局领导班子成员开展的轮训。五年内,市纪委监察局对市纪委监察局派驻机构纪检组组长、全市副科级以上纪检监察干部采取集中培训、视频培训等多种方式分别开展一轮培训。

(二)新任新进人员。以纪检监察工作基础知识为主要内容,采用集中培训等方式,强化新任新进人员教育培训,确保尽快适应工作需要。新任职的县(区)纪委、监察局领导班子除纪委书记以外其他成员、市纪委监察局派驻机构纪检组组长、新提拔的副科级以上纪检监察领导干部、新进入纪检监察系统干部,在任职或进入后一年内必须接受一次培训。

(三)纪检监察业务骨干。适应反腐倡廉建设深入推进的需要,大力开展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抓紧培养一批纪检监察工作急需的各类专业人才。重点抓好案件检查、财务审计、招投标监督、案件审理、执法纠风、信息技术、公文处理等方面的专业培训。市纪委监察局每年至少组织调训一批全市纪检监察系统业务骨干;市、县(区)纪委监察局相关业务室每年组织不少于两次专项培训,推动业务水平提高。

(四)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加大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培训力度。对乡镇、街道纪检监察干部,重点加强民主选举、党务政务村(居)务公开、公共资金资产资源监管、信访举报、化解社会矛盾等方面的培训。对民族地区基层纪检监察干部,重点加强政治纪律。开展监督检查、促进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等方面的培训。五年内,要将以乡镇纪委书记、街道纪工委书记为主体的基层纪检干部轮训一遍。市纪委监察局以集中培训、远程视频培训等方式,全面培训乡镇(街道)纪检监察干部。

(五)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干部。以提高有效监督、依纪依法办案、组织协调等能力为重点,加强对派驻机构纪检监察干部的培训。市纪委监察局每年举办派驻纪检监察干部培训班,重点培训市级部门派驻机构干部。

四、培训方式

广泛运用各级各类教育培训资源,积极采取多种方式方法,实现干部教育培训规模、质量、效益的统一。

(一)扩大集中培训规模。要充分运用各类教育培训资源,大力组织集中培训。积极完成省纪委调训任务并参与省纪委举办的各种业务培训班。根据工作需要,委托相关培训中心举办我市纪检监察干部业务培训班,依托党校、行政学院举办纪检监察干部专门培训班。

(二)大力开展远程培训。依托纪检监察信息化工作平台,建设覆盖全市、资源共享、开放兼容、互动参与的教育培训系统。大力开展高清视频培训,提高教育培训的覆盖面和效率。

(三)积极开展以会代训。以专题会议方式,对专项业务、重点难点问题等开展专题研讨、专项讲座、观摩交流等,强化短期培训。

(四)深入开展实践培训。采取上挂下派、以案代训、顶岗学习等方式,强化实践锻炼,提高实战能力。

(五)全面推进自主选学。充分运用组织人事部门建立的社会化选学体系,积极推进菜单式选学、模块化培训。市纪委监察局开通的“雅安纪检监察网”,为广大纪检监察干部提供了“自助式”学习载体。鼓励纪检监察干部结合本职工作,开展多种在职自学活动,支持纪检监察干部利用业余时间,通过在职进修、自学、函授等多种途径接受学历教育。借助网络化信息资源平台,推动纪检监察干部广泛涉猎各方面知识,不断完善知识结构,全面提高综合素养。

(六)不断优化教学方式。优化课程设置和培训方法,强化互动教学,推广研讨式、案例式、实践式、模拟式教育培训,增强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将纪检监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加强领导,抓好统筹管理,精心组织实施,不断提高教育培训工作的整体水平。纪委主要负责同志要高度重视,及时掌握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动态,解决困难和问题。要积极争取政策支持,加大专项经费投入,将纪检监察干部教育培训经费列入各级财政预算,并随财政收入增长逐年提高。要妥善安排日常工作,保证纪检监察干部培训时间,做到工作和培训两不误、两促进。纪检监察机关内部要建立由干部室或负责干部人事工作的室牵头、其他相关业务室积极配合的干部教育培训协调配合机制,落实专人负责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二)强化分级负责。按照纪检监察干部管理权限,分级落实教育培训责任。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履行本地区本部门纪检监察干部教育培训责任,积极完成中央纪委和省纪委下达的培训任务,认真做好市纪委监察局举办的各类培训班次的人员组织和管理工作。 

(三)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加强对干部学习培训的督促检查和考核管理,严肃查处干部在参加教育培训期间违反有关规定和纪律的行为,坚决纠正干部所在单位未按规定履行干部教育培训职责的行为,切实规范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提高教育培训质量。建立纪检监察干部教育培训结果运用机制,干部参加教育培训的情况入干部人事档案,作为干部考核的内容和任职、晋升的重要依据之一。纪检监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情况,列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工作评价、领导班子年度考核内容。大力宣传纪检监察干部学习培训的先进典型,及时总结推广各县(区)的好做法好经验,营造良好氛围。市纪委监察局将依据本规划,制定年度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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