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全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工作的组织领导,今年4月10日,市政府发文撤销原雅安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和原雅安市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整合成立了雅安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明确由市级相关部门为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成员单位、市级有关部门的相关领导为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组成人员。
雅安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主要职责是:一是组织贯彻实施国家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法律法规。二是聘任、考核、解聘市本级专职或者兼职仲裁员,建立仲裁员名册并予以公布。三是受理市本级管辖区内的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四是讨论重大或者疑难争议案件。五是对市本级仲裁活动进行监督。六是应当由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承担的其他职责。
我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整合成立,为我市劳动人事争议的调处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为促进我市劳动人事关系和谐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