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8月27日,省立法调研组到雅安开展《四川省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办法》立法调研工作,市政府何卫平副秘书长代表市政府汇报了近年来我市公共节能工作开展情况,与会的市法制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等部门工作人员针对《四川省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办法》(修改稿)提出了修改建议和意见。省立法调研组组长、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王志鸿副巡视员指出,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反复强调并要求全省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完善政策法规,加强公共机构节能管理。
本次立法调研工作,就是要对全省各市(州)的公共机构节能在机构设置、机制运行、编制落实、制度建设、管理措施、监督考核等方面进行全面摸底和调研,对《四川省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办法》(修改稿)进行完善和调整,近期报省政府,进入立法和实施程序,有力指导全省的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健康、有序开展。
省立法调研组对雅安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雅安市在起步晚、基础差、底子薄的情况下,近年来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特别是在机构设置、制度建设方面打了良好的工作基础。省立法调研组对雅安市机关事务、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当前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全面分析,提出了进一步完善机制、加强管理、迎接挑战的工作建议。强调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要认真学习和依据《机关事务管理条例》、《公共机构节能条例》等政策法规,积极争取市委、市政府的工作支持,利用《机关事务管理条例》颁布施行的有利时机,在学习借鉴省内外先进地区的工作经验基础上,提出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进一步弥补机构设置级别较低、运行机制不健全、职能配置不完善等问题和不足,力争在短期内实现机关事务管理、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长足发展和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