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单位: 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团市委、市残联)
(一)城乡困难群众最低生活保障。提高城乡低保补助水平, 实现动态管理下应保尽保,城市低保对象累计月人均补助达到172元,农村低保对象累计月人均补助达到71元。
(二)农村五保供养。提高集中供养率,新建、改扩建敬老院2所;新增床位150张;集中供养床位率超过63%,集中供养率达到60%。
(三)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覆盖人群达26.6万人,其中参保缴费人数达20万人。
(四)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年末覆盖人群达11万人, 政府补助每人每年240 元。
(五)社区养老工作。创建3个省级养老服务示范社区。
(六)志愿服务队伍建设。招募西部计划志愿者83人。
(七)阳光家园计划。居家托养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700人。
(八)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为100户有需求的残疾人家庭实施无障碍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