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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全县公安局“四个加强”举措确保汛期318国道道路交通安全

来源:雅安市公安局 发布时间:2012-08-24 10:36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由于近期暴雨、大风等各类极端天气频繁出现,严重影响了国道318线的道路通行安全,天全县公安局结合实际,积极采取“四个加强”举措,全力应对汛期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确保辖区内318国道道路安全畅通。汛期以来,共排查G318线道路交通安全隐患89处、县乡道隐患17处,治理隐患共5处。因山体塌方、泥石流造成的堵塞35起,排堵44次,完成交通警卫25起,护送车队18起。
一、加强排查,消除隐患。天全县公安局会同县交通、教育、安监等部门联动协作,强化信息互通,全面排查道路安全隐患,彻查危险桥梁、路段,特别对辖区内的思经桥、禁门关大桥、龙尾大桥、国道318线急弯陡坡、路基沉降等路段及存在季节性安全隐患的漫水路、漫水桥、易积水、易塌方路段开展了细致排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路段尽快采取治理措施,设置安全防护设施,对暂时得不到治理的路段和桥梁,及时设置警告标志和告示牌,坚决防止汛期期间出现长时间、长距离、大范围的交通堵塞和车辆滞留。
二、加强宣传,提前预警。一是深入重点企业、重点单位进行汛期交通安全宣传,对客货运企业车辆交通安全状况及车辆驾驶人情况进行全面的摸排,对客运公司落实安全生产进行检查,加强客运场站管理,检查督导安全主体责任制落实情况,落实对车辆及其驾驶人的安全管理,提出整改意见,要求限时整改。二是组织民警对客运公司、喇叭河旅游景区驾驶员进行安全专项教育,进一步提高驾驶员交通安全意识,把住事故源头关。通过在客运车辆粘贴安全提示标语等有效方式,提醒驾驶员遵法守规,安全行驶。汛期以来,共纠正交通违法行为265次,教育165人次,散发宣传单16000余份。
三、加强管控,严防事故。一是以“平安行动”为载体,针对车辆超员、超速、超载和疲劳驾驶、无牌无证、酒后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和整治,切实加强路面管控。二是根据汛情及时调整警力部署,尽可能增加路面一线的警力,加强了对辖区漫水路、漫水桥及存在安全隐患路段的巡查力度,一旦发生警情要在第一时间处警,并做到及时通报各类险情,做好防汛抢险工作。三是强化路面管控力度,确保足够警力实行24小时巡查,切实做到白天见警车、晚间见警灯,进一步增加路面见警率,有效杜绝路面交通违法行为,竭尽全力打造路畅人安的道路交通环境。
  四、加强备勤,落实责任。一是加强信息交流,对暴雨气象和其他重大灾害等预警信息要实时通报,做到早发现,早准备,早处置。积极向过往车辆和驾乘人员发布预警信息,提前采取措施预防重大事故发生,确保行车安全。二是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备勤和领导带班制度,畅通信息报告渠道,及时把辖区道路交通信息上传下达,准确上报路况、事故、通行秩序等信息,全力确保雨季汛期道路交通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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