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调、指导民族法律法规、民族政策的贯彻执行并负责督促检查;拟订涉及少数民族的重大突发事件的预警、应急机制,提出构建和谐民族关系的工作建议,承担有关协调处理工作;参与民族地区维护稳定、反分裂斗争以及涉及行政区划、边界纠纷、资源权属等问题的协调处理工作;起草有关民族事务规范性文件草案和政策规定;承办民族识别、民族成份管理和民族团结进步表彰有关工作;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承担相关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调解工作。研究提出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干部队伍建设政策措施;参与少数民族人才队伍建设规划的拟订和实施工作;承担联系少数民族干部的具体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民族地区干部的培养教育、选拔推荐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