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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雨城区草坝镇2011年16号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雅国土资土告字【2012】01号)

来源:雅安市国土资源局 发布时间:2012-04-17 11:50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经雅安市人民政府批准,雅安市雨城区人民政府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雨城区草坝镇2011年16号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委托雅安市土地矿产交易中心组织实施拍卖的具体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标的
序号
标的名称
界址
空间范围
土地面积
土地用途
使用年限
现 状
地块规划要求
起拍价
(万元/亩)
竞买保证金(万元)
 
 
草坝镇2011年16号宗地
位于雨城区草坝镇,界址详见宗地图,空间范围详见红线图。
23718.03平方米(35.58亩)
居住用地兼容商业
商业用地40年
住宅用地70年
净地
容积率小于等于3.5,建筑密度小于等于25%,建筑限高小于等于60米,绿地率大于等于35%。
50万元/亩
360

二、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采取公开拍卖出让,采用有底价增价方式进行,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须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法律另有规定除外。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联合申请竞买的,必须签订联合竞买协议,竞得后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和出让合同时,以联合竞买协议、竞买申请书为准,不得新增、更改成员。
四、申请参加竞买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均为验原件留复印件;自然人报名需提供本人身份证(验原件留复印件);联合竞买需提供联合竞买协议(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验原件留复印件);竞买申请书(原件);竞买保证金交纳凭证(验原件留复印件);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原件);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原件)。
五、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具体要求和其他未尽事宜,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2年4月13日至2012年5月2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到雅安市土地矿产交易中心索购拍卖出让文件。
六、竞买申请人可于2012年4月13日至2012年5月2日16时,到雅安市土地矿产交易中心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5月2日16时,经审查,竞买保证金在截止时间前到账后,具备申请条件的,雅安市土地矿产交易中心将在2012年5月2日16时后确认其竞买资格。
七、本次拍卖会定于2012年5月3日上午10时0分在雅安市土地矿产交易中心(雅安市雨城区华兴街119-2号四楼)举行。
联系地址:雅安市土地矿产交易中心,联系电话:0835—2242829、2361107,联系人:阿西女士、马女士
开户名称:雅安市土地矿产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中国银行雅安分行营业部(羌江南路),账号:122553892850
 
                                                          二○一二年四月一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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