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档案局,本局各科室:
《雅安市档案局2012年档案法制宣传工作计划》已经审定,现予印发。请你们结合工作实际,强化工作措施,认真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附件:《雅安市档案局2012年档案法制宣传工作计划》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六日
雅安市档案局
2012年档案法制宣传工作计划
2012年是“六五”普法工作启动第二年。为了全面贯彻落实《雅安市档案系统“六五”普法宣传工作规划》,进一步提高全市档案事业法治化管理水平,切实推进依法治市和档案法治建设进程,结合全市档案工作实际,制定2012年档案法制宣传工作计划,确保2012年档案法制宣传各项工作顺利实施,全面完成省、市下达的各项档案法制宣传工作任务。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全会以及全国依法行政工作会议和第七次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档案“六五”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广泛宣传档案及档案工作,传播档案法律知识,进一步提高各级政府、各部门和各单位领导干部、公务人员的档案法制观念,提升广大档案工作人员的法律素质,增强公民档案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努力提高全社会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和档案部门依法治档水平,保障各级部门依法履行档案工作职责,促进以档案法为核心的档案法规体系建设稳步实施,推动全市档案事业沿着法治化轨道科学发展。
二、重点任务
按照四川省、市档案“六五”普法工作规划要求,在继续学习宣传以宪法为统帅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同时,2012年主要抓好以下重点任务:
(一)深入学习宣传档案法规体系
各级各部门要深入学习和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其实施办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等档案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广大档案工作人员的法律素养、依法行政意识和依法治档能力,并在全社会努力扩大档案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的受众面,使档案法律法规真正深入人心。密切围绕新出台的档案法律、法规、规章,认真组织好宣传贯彻和教育培训工作,使档案工作人员和社会广大民众了解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基本内容,了解和掌握档案法治理念的新变化,为新法的顺利实施营造良好社会环境,确保档案工作更好地服务经济发展、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服务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广泛学习宣传档案工作标准规范
档案工作标准规范是对档案法律法规的贯彻和细化,是做好档案工作的重要依据。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认真学习宣传贯彻《档案馆建筑设计规范》、《档案馆建设标准》、《国家档案馆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工作规范》、《归档文件整理规则》、《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企业档案工作规范》、《数字档案馆建设指南》、《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要求与档案整理规范》、《电子公文归档管理暂行办法》、《四川省电子文件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档案工作标准规范,不断增强依法管理档案的意识,进一步推进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充分发挥档案工作资政、育人、服务的功能和作用,促进档案工作与其他各项工作协调发展。
(三)深入开展档案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
全市各级档案部门要继续深化“档案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等主题活动,积极开展“3月法制宣传月”、《四川省<档案法>实施办法》16周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活动,增强法制宣传教育实际效果。
(四)广泛加大载体宣传
利用广播电视村村通、互联网、移动通信、法律图书、媒体专栏等便捷、有效的方式和途径,进一步推动档案普法向社会各领域、各行业、各方面延伸,做到既有针对性,又有覆盖面,引导公民正确行使档案法赋予的公民权利,履行相应的公民义务,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努力营造自觉学法守法用法、重视支持配合档案工作的良好氛围。
(五)继续扎实推进档案事业依法治理工作
全市各级档案部门要继续深入学习立法法、公务员法、保密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复议法、审计法、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四川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规定、廉政准则等一系列规范行政机关行政行为的法律法规规章,提高依法治档的自觉性。认真学习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省政府《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实施意见》、省政府《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档案工作的意见》、《雅安市灾后重建项目竣工验收暂行办法》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加强政务公开,不断完善依法行政机制。继续深化行政执法责任制,强化行政监督和问责,加强依法行政评议考核。推进档案法律法规有效实施,不断提高各级档案部门依法行政能力。
三、工作措施和步骤
(一)工作启动阶段
2012年3月底前。全市各县(区)档案部门根据各县(区)实际研究制定本县(区)档案法制宣传工作计划,做好宣传、发动和组织工作,将此项工作纳入全年档案工作目标管理。并于3月29日前将工作计划报市档案局法制教育科备案。
市档案局将借全市档案工作会议机会组织召开全市档案法制工作会议。推动全市档案“六五”普法工作全面实施。
(二)工作实施阶段
2012年4月至11月底。各县(区)档案部门依据年度法制宣传工作年度计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本年计划得以全面实施并完成。
11月底至12月中旬,市档案局结合市依法治市办开展年度检查督导和表彰。全市档案部门要依据档案“六五”普法工作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并做好组织实施、督促检查和总结考核等工作,确保档案“六五”普法规划全面贯彻落实。
全市各级档案部门要根据当年法制宣传活动主题,结合本地区档案工作实际,采取各种形式开展档案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2012年,市档案局将根据全市档案事业发展的实际情况,举办不同形式的档案法制宣传教育培训班、研讨班、法制讲座,举办档案法律知识竞赛,开展档案普法征文,开辟普法专栏,加大媒体宣传力度。
四、基本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全市各级档案部门要高度重视档案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将档案法制宣传教育纳入本地区本部门年度档案工作目标管理,落实档案普法经费,努力创造良好的档案法制宣传教育条件,保证档案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正常开展。全市各级档案部门要建立年度普法工作领导小组,确保年度普法工作顺利实施。市档案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的雅安市档案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统一负责全市档案法制宣传教育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并由法制教育科负责日常事务工作。
(二)强化保障机制
全市各级档案部门要强化年度档案普法工作各项保障机制,切实解决档案法制宣传教育在人员、教材、经费、设备等方面的困难,加强普法队伍建设和阵地建设,建立健全考核奖惩制度,加强普法工作调查研究。积极推动将档案法纳入全市各级党校对领导干部的普法培训内容,进一步完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和法制讲座制度,严格贯彻落实档案普法年度实施计划,及时督促检查档案普法工作进展。市档案局将有计划、有针对性地组织对全市各级档案部门实施年度普法情况进行年度考核,并将结果作为档案“六五”普法工作全面总结验收、表彰先进的重要依据。
(三)突出宣传重点
全市各级档案部门要结合本地区的具体情况,确定重点内容,突出做好与档案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抓住重点对象,努力提高领导干部、公务员、企业事业单位管理人员等重点对象的档案法治观念和档案意识。抓好重点环节,结合档案基础业务建设等工作重点,强化对档案工作人员的专业法律知识培训;结合国家综合档案馆功能建设,有针对性地开展青少年档案法制宣传教育;结合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的不断深入,积极探索对农民开展档案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新途径和新方法。
(四)坚持服务与创新
全市各级档案部门要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群众的原则,着眼于广大群众对涉及民生等档案领域法制工作的实际需求,着力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在服务群众中教育和引导群众,把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作为档案普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根据时代发展的要求,适应人民群众的接受心理和特点,不断创新档案法制宣传教育观念和宣传形式,拓宽工作领域,丰富宣传内容,努力增强档案法制宣传教育的吸引力、感染力和实效性。
(五)加强经验交流
全市各级档案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工作座谈会、经验交流会等多种形式交流档案普法工作新经验、新成果,不断推进档案普法工作深入开展。各县(区)档案局每年要对档案普法工作情况进行分析、总结,在档案普法年度实施中的6月底及11月底要形成翔实的工作情况报告并汇总相关依据性材料进行专门归档,并报市档案局法制教育科。市档案局将通过《档案工作》期刊、雅安市档案信息网及时交流各县(区)档案部门普法工作动态和成果,宣传推广典型经验和做法,并推荐到《四川档案》、四川档案资源网和《四川档案动态》,大力做好雅安“六五”普法宣传实施开局工作;针对工作任务和存在的突出问题,适时组织召开座谈会、研讨会,加强学习交流,研究改进措施,推动全市档案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不断取得新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