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及时传达四川省政府和人行成都分行关于加强农房重建贷款管理工作的相关要求,人行雅安中支于2011年11月16日召开农房重建贷款管理专题会议,省农联社雅安办事处负责人、各农联社理事长和中心支行货币信贷部门相关人员参加了会议。会上,分管副行长邵仲文就各法人机构加强农房重建贷款管理、维护灾区金融稳定工作提出了五点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农房重建贷款贷后管理工作。灾区农房重建工作虽已结束,但部分农房重建贷款出现拖欠本息现象,对灾区信用环境和金融生态环境产生不良影响,既影响金融对灾区可持续发展的支持,也影响到人民银行对法人机构的政策支持。各法人机构务必高度重视农房重建贷款贷后管理工作。
二、要积极加强政策宣传,建立正确的舆论导向。充分利用新闻媒体、互联网、手机短信等多种载体,加强对灾后农房重建金融政策的宣传解释,正确引导农户预期,增强农户诚信意识,消除部分农户存在的误解和等待观望情绪。
三、要进一步加强贷后管理工作。一是加强和各级政府的汇报和沟通,掌握贷款农户的经济状况和联系方式,通过争取村组干部支持等方式加强贷款本息的催收工作;二是切实做好农房重建贷款的风险监测和责任追究。及时掌握农房重建风险情况,有针对性加强管理;对农房重建贷款要加强责任落实,对管理不力人员追究责任,与其任职和绩效挂钩,以增强其对农房重建贷款管理责任心;三是建立农房重建贷款管理的激励约束机制,对按时还本付息的农户进行奖励,进一步加大信贷支持,帮助其发展经济;对有偿还能力但拒不还款的农户,及时将其信息录入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联合其他金融机构共同采取制裁措施,或依法制裁;四是合理延长贷款期限,对目前确有经济困难的农户,按照“农户自愿、双方协商”的原则,根据其家庭经济状况、偿债能力和实现收入的周期等,在贷款到期后按户重新确定和调整还款期限,对原定贷款期限8年以内的,最长还款期限可延长到8年(含);五是合理调整还本付息方式和还款期限,减轻农户还款压力,确保与借款人的信贷关系,切实维护债权;六是要加强与借款人的联系,帮助提供增收致富信息,促进借款人员早日增收,及时归还借款。
四、现阶段不得动用担保基金代偿。为尽可能减少道德风险的叠加放大,避免引起农户间相互攀比而导致拖欠本息问题更加严重,在具体代偿政策和详细代偿方案出台前,省政府要求各级政府现阶段不得动用担保基金进行代偿。各法人机构要配合政府部门管理好担保基金,并确保担保基金担保贷款的有效性。
五、要进一步加强灾区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各法人机构要继续按照“政府主导、人行推动、各方联动”的原则,积极参与金融生态环境示范县(市、区)创建工作。通过信用户、信用村、信用乡镇创建活动,推动灾区信用环境建设,为打造“诚信雅安”做出贡献,为金融支持灾区发展提供良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