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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棉县从四方面入手,狠抓乡镇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建设

来源:雅安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12-03-23 15:41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雅安市石棉县总人口约12.3万,全县辖1镇15乡和1个街道办事处,共92个行政村、8个社区。随着乡镇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乡镇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要性日益凸现,乡镇安全监管任务日趋繁重。近年来,该县针对乡镇安全生产工作基础较弱的问题,按照省政府“重基层、打基础、强监管”的要求,从机构建设、队伍建设、制度建设和规范监管等四个方面入手,狠抓乡镇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建设,促进了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一、建立健全乡镇安全监管机构
1.建立乡镇安全生产监管办事机构。石棉县从2008年开始就把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化建设纳入乡镇目标考核。县政府成立由县长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监察局、财政局、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和各乡镇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石棉县乡镇安全生产监管规范化建设领导小组。各乡镇亦高度重视安全监管机构规范化建设工作,按照《石棉县乡镇安全生产监管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的要求,迅速抓落实,形成了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其他负责人共同抓的良好格局。全县16个乡镇均成立了安全监管办事机构(统一名称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简称“安办”),并切实做到“八落实”,即职能、岗位、人员、牌子、印章、场所、经费和设备落实。
2.建立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办事机构。随着农村社会经济不断发展,2011年, 全县道路通车里程约1068公里,机动车辆约28000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工作压力不断增大。按照《石棉县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办法(暂行)》的要求,全县各乡镇成立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办公室(简称“交管办”),与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合署办公,在现有人员编制中配备1至2名专兼职人员负责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3.建立安全监管工作经费保障机制。为确保安全监管工作顺利开展,县政府坚持每年将安全监管工作人员经费、公用经费、专项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算,并完善相关制度,确保足额到位,做到专款专用。目前全县已投入经费320余万元,与工作任务相适应的交通、通讯、事故应急救援及监管装备和设施全面到位,办公场所和必要的办公设备设施全面落实。县政府每年投入人员经费30万元,确保工作落实到位,保障日常工作顺利开展。
二、充实乡镇安全监管队伍,提高队伍整体素质
1.为解决安全监管工作中“有牌子,无人员”的问题,全县各乡镇从现有人员编制中配备1至2名安全监管工作专兼职人员,设安办主任(兼交管办主任)1名,专职负责安全监管工作。全县16个乡镇共配备了34名安全监管工作专兼职人员,聘请了92名安全协管员,安全监管人员得到了有力充实,解决了安全生产工作“有人管、管得住”的问题。
2.为确保安全生产监管人员的素质与工作相适应,不断提升管理水平,该县不断加大投入,力争做到“硬件达标、软件合格”。一是组织各乡镇从事安全监管的人员分批次参加省、市、县举办的安全生产知识培训;二是印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小知识手册,发至各乡镇,组织开展学习;三是组织经验交流会,对安全管理经验进行推广;四是开展交流检查,对安全事故隐患进行通报等,全面提升乡镇安监队伍的整体素质。
三、完善制度,落实责任
1.对各项管理制度进行完善。全县各乡镇根据本行政区域安全生产特点细化完善了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分级检查制度、事故隐患和危险源管理制度、建设项目安全“三同时”执行情况检查、报告制度、事故应急救援制度等14项安全监管基本工作制度。建立完善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网络图、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职责 、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办公室职责、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协管员职责、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检查制度、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奖罚制度、农村道路事故应急预案等,并统一式样挂件上墙。
2.建立安全责任网络体系。县上将安全生产责任目标细化分解与各乡镇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严格执行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和目标管理一票否决制度。各乡镇根据安全生产目标任务再层层分解落实,最终构建“县、乡、村、企业”四级安全监管网络体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安全监管环境。
四、拓宽执法空间,强力推进乡镇安全监管委托执法
按照“抓基层、打基础、强监管”的思路,该县把安全监管触角延伸、重心下移、关口前置。各乡镇在完成安全监管机构设置、人员配置的同时全面推进乡镇委托(协助)执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县安监局、公安局、农机局对各乡镇实施了委托执法。县公安交警、消防,交通运管、路政等部门与乡镇人民政府签订监管协议,聘请乡村道路交通、运输管理、消防安全协管员,协助公安交警、消防,交通运管、路政部门开展相关执法工作。在一定的权限范围内,能及时制止违章行为,防止事故的发生。同时,组织乡镇开展委托(协助)执法培训。由县级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和县政府法制办组织对全县16个乡镇126名委托执法人员进行执法业务知识和法律法规培训,经考试合格后颁发委托(协助)执法证件,准予其开展行政执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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