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雅安市委机关编制委员会关于明确雅安市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有关机构编制事项的批复》(雅编发[2010]48号)文件,我局主要职能如下:
一、在行政中心工程筹建领导小组和市行政中心工程建设指挥部的领导下,协调处理行政中心工程建设期间的日常工作。
二、负责市行政中心的房屋和水、电、气、电梯、空调等公用设施的维护管理;负责市行政中心的清洁卫生和环境绿化管理;负责市行政中心职工食堂管理;负责市行政中心安全保卫和消防工作;负责职工上下班车辆管理。
三、负责市直公共机构节能的监督管理工作。
四、负责雅州宾馆留守处的日常管理。
五、研究提出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小汽车配备原则和标准;编制市直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车辆配备、更新及报废计划,并组织实施。
六、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