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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刘志龙等同志任免职的批复

来源:雅安市监察局 发布时间:2012-03-19 11:21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中共汉源县委:
中共汉源县委《关于刘志龙等同志职务任免的请示》(汉委[2012]7号)收悉。经中共雅安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同意:
刘志龙同志任汉源县监察局局长;
免去王林滨同志汉源县监察局局长职务;
免去刘艳同志汉源县监察局副局长职务;
请按干部管理权限办理任免职手续。
 
中共雅安市纪委  
 雅安市监察局
   2012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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