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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待与信访制度

来源:雅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12-03-06 09:28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第一节 接待制度
一、接待机构及要求
办公室是公务接待工作的主要负责科室,负责对内、对外政务接待工作。接待工作要严格遵循厉行节约、树立好形象、宣传好雅安、服务好领导、管理上水平、延伸出效益的原则,精心组织、认真安排、规范标准、优质服务,确保接待有序、领导放心、客人满意。食宿参照市委、市政府接待办的标准和要求进行。
二、接待程序及办法
(一)信息预报。根据来宾的身份拟定接待预案,及时报告相关领导。
(二)拟定预案。
第1步,信息:包括来宾人数、性别、身份、使命、乘坐的交通工具和到达的时间等。
第2步,行程:掌握迎送和陪同的领导、迎送地点、安排领导及跟随人员的乘车,掌握参观考察点,衔接相关人员负责汇报工作和新闻报道。
第3步,食宿:根据来宾的身份、性别、人数等,按相应的接待标准预定房间和安排好就餐时间、地点。
第4步,陪餐:按领导的安排确定陪餐人员。
第5步,汇报:根据来宾的使命,确定准备汇报材料的责任人和汇报人。根据安排,按科室对口的原则通知参会人员。
第6步,向主要领导报告接待预案,同意后实施接待。
三、零星接待
区县同志来委内办事、科室加班等零星接待,按照人均15元安排工作餐。零星接待由办公室安排实施,财务室不受理办公室安排以外的接待票据。
四、经费管理
接待任务中发生的所有费用,均由办公室分管同志负责审核原始单据签字。每次接待任务发生费用、人数、天数、地点、配餐领导、标准均登记在册,每次报委主任审阅。
 
第二节 信访制度
一、来访
(一)热情接待,认真倾听,做好疏导,恰当处理。
(二)接待规范。
1.登记:登记好来访者的姓名、单位、住址和联系方式等。
2.初问:摸清来访者反映问题的分类归口。
3.直复:能够直接答复处理的,依据有关政策明确给予答复。对不属于市发展改革委职责范围的,应当为来访者提出合理的建议,指示到相关部门。
4.处理:属于市发展改革委职责范围的,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直接转送有关科室处复,并由处复科室做好记录,为来访者留下联络人的联系电话。
5.疏导:疏导和劝阻越级上访人员,对违法上访人员交由公安部门处理。本委有责任作出处理决定的,要及时、恰当、正确处理;对政策无明确规定的,要说明情况,做好解释工作。
二、来信(信箱)
(一)及时拆阅,认真登记,把握时限,恰当处理。
(二)处理规范。
1.拆阅:对不属于本单位范围内的来信及时转退。
2.登记:将来信的姓名、住址、联系方式等逐项登记,根据“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分类处理,按照职责权限转交、交办或直接办理。
3.办理:涉及下级行政机关的,直接转送有责任处理的行政机关。涉及本委各科室的,可以交由相关科室办理。
4.复信:经调查核实的信访事项,相关职能科室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并经分管领导审批提交办结报告,按要求书面答复信访人。网上送达由信息中心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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